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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动车闯红灯被撞 被认定全责

    时间:2018-12-06 17:19:30  来源:  作者:

    人们常通俗地形容机动车是“铁包肉”,电动车是“肉包铁”,因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电动车驾驶员的受伤几率更大。

    如果电动车驾驶员肆意妄为地闯信号灯违规通行,其承担的后果可能将更为严重。

    11月26日18时许,陈某驾驶电动车行驶至辽阳市白塔区文圣路与二道街路口,闯红灯由西向北左转弯时,与由南向北绿灯正常直行的佟某驾驶的白色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陈某轻微受伤和两车受损。

    事故民警在办理过程中,电动车驾驶员陈某起初矢口否认自己闯红灯通过交通岗,认为自己受了伤并且电动车损坏严重,维修需要五六百元,要求交警认定白色轿车驾驶员佟某负此次事故责任。

    事故民警通过调取监控视频还原事故发生时的现场,认定陈某驾驶电动车无视交通信号灯,执意要闯红灯通过交通岗,最终造成与佟某驾驶的白色轿车发生碰撞。面对现场监控视频的佐证,陈某最终服从事故民警的认定。

    事故民警介绍:“在这起交通事故中,直行的机动车是在绿灯情况下正常行驶,且无法预料电动车的突然闯出,所以此次事故电动车负全责。”

    最后,事故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认定陈某负责此次事故全责。陈某不仅自负医疗费用,还要自己掏钱维修破损的电动车。

    交警提醒:事故无大小,追责要依规!所幸电动车驾驶员受伤不重,不然其承担的后果必将更为严重。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一般都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所以在交通参与的过程中,非机动车和行人更应当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通行。

    交警部门表示,通过此次事故责任认定说明,不论是汽车还是电动车,都是道路交通的参与者,都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遵守交通规则,承担同样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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