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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朝阳一村委会副主任非法拘禁他人 索巨额“赌债”

    时间:2018-12-06 17:19:30  来源:  作者:

    田某某担任村委会副主任期间,笼络社会闲杂人员形成恶势力团伙,以索取非法赌债为目的,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并殴打被害人。

    昨日,记者从法院了解到,田某某因犯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决定执行刑罚有期徒刑九年。

    村委会副主任笼络闲杂人员

    形成恶势力团伙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田某某于2010年4月至2016年3月,在朝阳县某村村民委员会担任副主任职务。2015年3月,被停职,同年6月恢复职务。田某某任职期间,利用职务影响,笼络社会闲杂人员为其从事违法行为提供服务,形成以其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此行为系“村霸”黑恶势力。

    2013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田某某在朝阳市双塔区盘龙二期租房,先后多次将朝阳县某村村民赵某、武某某、张某某等人纠集至租赁房屋内赌博。此期间,田某某组织用扑克玩“推大十”不封顶,并声称可以用嘴喊钱数,就是一个数字并不发生债务关系,诱骗赵某、武某某、张某某参赌。三被害人信以为真,以为不能产生赌债,遂与田某某进行赌博。参赌后,田某某通过其亲属在赌博现场的账本记载,向赵某称产生赌债30万元、张某某赌债800万元、武某某赌债14万元。后田某某以索要赌债的名义,以找人跟随、纠缠及语言恐吓、威胁等方式,先后两次强行向赵某索要45000元。

    2016年9月20日19时许,田某某得知被害人张某某在饭店吃饭,便电话邀集被告人杨某等人前往,向张某某索要赌债,对张某某进行殴打,随后驾车强行将张某某带至东山村董某某家,期间六人继续逼迫并殴打张某某还债,对其实施用枣树条抽打、拳打脚踢、掌掴面部、辱骂等行为。至张某某逃脱时,已被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约两小时。

    2014年8月6日,田某某利用在担任副主任的职务便利,虚构其房产要被朝阳县城中村改造管理办公室征收的事实,伪造其为被征收人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以此协议作为抵押,以向被害人岳某某借款的名义,骗取岳某某260000元据为己有。

    田某某数罪并罚获刑九年

    其余五人分别获刑

    11月14日,双塔区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双塔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田某某、杨某、武某某、吴某、赵某、王某犯非法拘禁罪、被告人田某某犯诈骗罪;指控田某某犯敲诈勒索罪”一案。

    11月28日,合议庭对该起案件进行宣判。

    根据六被告人犯罪事实、情节等以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决定对被告人田某某执行刑罚有期徒刑九年。责令被告人田某某退赔被害人赵某45000元;退赔被害人岳某某260000元。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武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据悉,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双塔区人民法院审结的首例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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