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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向居民发放3000万元消费券

    时间:2020-07-04 18:46:12  来源:  作者:

    4-6月份,沈阳将举行为期3个月的“惠民消费季”活动,面向困难群众发放额度为791.9万元的消费券,面向全市居民发放额度为3000万元的餐饮消费券和综合消费券。这是4月7日记者从沈阳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此举是为了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沈阳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引导市场人气回归,激发市场活力。

    面向困难群众发放791.9万元现金消费券

    沈阳将发放791.9万元困难群众消费券,按照每人100元标准,面向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特困人员和孤儿发放。

    沈阳市民政局副局长陈连宽在发布会上介绍,截至目前,困难群众合计79190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36839人、农村低保对象27038人、城市低保边缘对象552人、农村低保边缘对象1216人、城乡特困人员12713人、孤儿832人。困难群众消费券预计发放79190份,每份额度100元,发放额度总计791.9万元。

    考虑到困难群体大都无收入或收入很低,且残疾和失能人员较多,因此,智能手机普及率和网络支付使用率不高,消费模式更多偏向于在实体消费场所购买生活必需品,为方便他们消费使用,困难群众消费券将以现金的形式发放,确保困难群众切实享受到消费补贴政策。

    每份额度50元 共计发放60万份

    沈阳将面向全市居民发放额度为3000万元的消费券,不限户籍。其中,包括2000万元餐饮消费券和1000万元综合消费券,每份额度50元,共计发放60万份。

    居民可以通过沈阳市信息中心“盛事通”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预约”,消费券将分三期进行发放,并随机摇号、同步公证。

    第一期计划于4月10日发放,总额1000万元,其中餐饮消费券500万元,综合消费券500万元,共20万份;第二期计划于4月20日发放,总额1000万元,其中餐饮消费券500万元,综合消费券500万元,共20万份;第三期计划于4月30日发放,均为餐饮消费券,发放基础额度1000万元,前两期未消费使用的消费券退款金额自动转入第三期。

    从消费券领取时间算起,餐饮消费券和综合消费券使用期限10天,逾期作废并收回。

    居民消费券可在沈阳市辖区线下实体餐饮、零售企业使用,不包括面对面转账个人商家,单笔消费10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消费券,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可同时享受企业其他优惠活动。

    其中,餐饮消费券可用于6.3万家快餐、正餐、小吃、甜品冷饮、糕点面包、酒吧、咖啡馆等7个业态和品类的实体餐饮企业;综合消费券除可用于上述餐饮消费外,还可用于7.6万家百货店、超市、果蔬生鲜店、便利店、服饰箱包鞋店、数码产品店、母婴玩具店、家具及床上用品店、粮油米面店、文具及办公用品店、珠宝首饰店、茶叶茶庄店、体育用品店、书店等14个业态和品类的实体零售企业。

    【领券指南】

    怎么领取?怎么发放?怎么使用?

    据悉,在即将启动的居民消费劵发放活动中,沈阳市信息中心将利用“盛事通”微信公众号开展预约登记、摇号公证,确定获得餐饮和综合消费券人员名单,通过“盛事通”微信公众号与腾讯公司微信支付平台合作,向居民统一发放消费券。

    提前预约:消费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在“盛事通”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登记,每个居民身份证号只能参加一次预约登记,并且“盛事通”平台将校验消费者身份信息与微信绑定信息是否一致。预约时间为4月8日0时至4月30日12时。

    随机摇号:“盛事通”微信公众号在公证机构监督下开展餐饮消费券和综合消费券的摇号,确定获得消费券居民名单,每位消费者最多只能领取一份消费券;成功预约但没有中奖的居民,自动进入下一轮预约。第一期摇号时间为4月10日14时至4月10日15时,第二期摇号时间为4月20日14时至4月20日15时,第三期摇号时间为4月30日14时至4月30日15时。

    消费券发放:中号消费者所获得的餐饮消费券和综合消费券,通过“盛事通”微信公众号发放至本人微信卡包,同时微信提醒。消费者可在“盛事通”我的消费券查看补贴额度及使用规则。

    10天使用期限:领券成功后的消费者到店使用补贴时,通过盛事通或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商家微信二维码,消费券使用时不找零。第一期消费时间从获得微信卡券起至4月19日24时止,第二期消费时间从获得微信卡券起至4月29日24时止,第三期消费时间从获得微信卡券起至5月9日24时止。从居民消费券领取时间算起,餐饮消费券和综合消费券使用期限10天,逾期作废并收回。

    辽沈晚报记者 董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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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销政策除了发放消费券,还将拓展网上交易。对2020年上半年传统零售企业网络零售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网络零售额排序,分别给予30万-10万元一次性补助。举办“沈阳首届网络直播带货节”活动,对销售沈阳特产、直播成交额达到3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直播成交额2.5%给予一次性补助。鼓励汽车消费,对指定时间内依法报废本市登记注册的老旧汽车,并在沈阳购买新车的车主,给予一次性3000元补贴。鼓励减免房租。对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可向税务部门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于洪区今起

    发放百万元

    电子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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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洪区相关负责人介绍,区政府投入100万元,与美团点评平台合作发放电子消费券,共同推出 “春潮来沈 食在于洪——沈阳市于洪区餐饮惠民消费月”活动,以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对消费的影响,推动消费市场繁荣,促进全区餐饮业复工复产并形成有效的消费。

    此次活动时间为4月8日至5月17日,电子消费券面值包括满200减100、满100减50、满50减25、满30减15、满10元减5元通用红包等5种。活动发放的消费券使用范围为在于洪区注册登记的餐饮企业。

    市民从4月8日起每天9:30可以通过美团APP、大众点评APP直接进入活动页面,也可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进入该页面限时抢券,抢券截止日期为5月7日。每人每天领取一次,在于洪区美团餐饮活动商家店内使用,使用后可再次抢券。

    此外,美团还将针对新客户随机发放面额为15元、10元、7元的红包,首次绑卡美团支付也将获得 6 元红包,活动期间每个账户限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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