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兴城市人民法院对一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了公开宣判,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据了解,自2017年9月以来,该犯罪集团的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逞强耍横,无事生非。多次在兴城公共场所持械作案,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多人受伤;多次以借用手机的名义将被害人的手机拿走或趁被害人不备将手机盗走并销赃,赃款用于该犯罪集团的各项支出。他们的犯罪行为受到刑法处罚。其首要分子张孟因犯寻衅滋事罪、盗窃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张雪松、王怀远、杨鹏炜、高峰等其他成员分别被判处3年6个月至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