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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省工商局去年受理消费者诉求23.4万件

    时间:2017-04-01 12:58:26  来源:  作者:

      3月15日,记者在辽宁省工商局、省消协联合召开的“3.15”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辽宁省工商局全年共受理消费者诉求23.4万件,解答消费者咨询20.3万件,进一步推进了消费维权工作,有力地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去年受理诉求23.4万件解答咨询20.3万件

      辽宁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巡视员贾英姿告诉记者,2016年,辽宁省工商局共受理消费者诉求23.4万件,解答消费者咨询20.3万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稳步推进,共认定示范商户534个;抽检民生领域重点商品7560组,发布10个品种的消费警示;开展“红盾国V净油”专项整治行动,对全省263个加油站和油库进行了抽查;开展了历时8个月的移动通信服务行业消费者评议活动,一些困扰消费者多年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纠正;新设立和盘活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1000家,总数达到2432家,维权网络覆盖面进一步拓展。

      今年网购商品将被纳入抽检监测范围

      记者了解到,今年,辽宁省工商局将以落实《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为契机,加大对汽车销售及维修、教育培训、餐饮、美容美发4个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水平,拓展“放心消费”示范领域,努力增加放心消费示范店、示范街区、示范景区,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畅通消费投诉渠道,推动消费维权关口前移,发挥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作用;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切实发挥好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把线上交易商品纳入抽检监测范围。

      《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为维权工作发挥巨大作用

      去年6月1日,新修订的《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正式施行。在其运行至今9个多月的时间里,发挥了哪些重要的作用?辽宁省工商局消保处处长郭显国表示,从目前实施情况来看,《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它使有关的行政机关在已发履职方面有了更具操作性地法律依据,使经营者提高了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使消费者增加了依法维权的意识。下一步,为了让这部条例落地生根,省工商局和省消协在今年要开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督促各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各级消协组织依法履职,教育经营者诚信经营,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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