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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花甲老汉放火泄愤被判三年刑

    时间:2018-06-12 16:10:24  来源:  作者:

    花甲老汉放火泄愤被判三年刑

    网络图

    黑山一名老汉在回家路上,只因被邻居家的石头绊了一下,就恼羞成怒,把邻居家柴禾点燃,结果因犯放火罪受到了法律严惩。日前,黑山县人民法院收案后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年逾六旬的邵某是黑山县某村村民,半文盲,无职业。他与同村村民邱某是多年的老邻居,邱某住在邵家的东侧。

    2018年1月28日22时许,喝了点酒的邵某在走到自家过道处时,突然被石头绊了个趔趄,他低头一看,脚下有两块石头,是东邻邱家的,邵某顿时火气上涌,大喊:“老邱,你为啥把石头放在我家道边上,差点没把我绊倒了!”边喊边捡起一块石头向邱家的后门砸去。邱某与妻子贾某闻声打开后门,见邵某还在骂骂吵吵,就好说歹说地把邵某劝回家中,在进邵家屋门时,因邱某被门槛绊了一下发出响声,邵某以为是邱某在踢自家前门,结果火气更大了,他发疯似的跑出门外,顺手捡起邱家放在过道处的石头扔向邱家后窗处,随即掏出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邱家房后堆放的成捆的玉米秸点燃,干燥的玉米秸一下子着起三四米高的火苗,直至烧尽。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勘查。邵某因涉嫌放火罪于第二天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邵某故意点燃他人居住房屋附近的柴禾,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且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故以邵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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