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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一男子杀朋友害女友 逃亡时劫持人质

    时间:2018-02-27 19:56:33  来源:  作者:

    辽宁一男子杀朋友害女友 逃亡时劫持人质

    网图

    男子齐某与朋友喝酒时发生争吵,将朋友掐死,并一直在朋友家中居住。

    女友要求与齐某私奔时,齐某不愿意,又将女友杀死,也藏在朋友家中。

    之后,齐某还曾抢劫理发店女老板,并在抗拒警方抓捕时,先后劫持一男一女两名人质……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重审结果,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绑架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并被限制减刑。

    喝酒唠嗑因琐事争吵

    男子掐死一起喝酒朋友

    辽宁男子齐某和任某早在1990年左右就认识了,是可以在一起喝酒唠嗑的朋友。

    然而,2014年三四月份的一天下午,齐某与任某在阜新市任某家饮酒唠嗑的过程中,因琐事发生争吵,并厮打起来。

    齐某回忆,他把任某摁在地上,骑在他身上使劲掐他脖子,“刚开始他还挣扎蹬腿,慢慢就不动了,我发现他没有了气息,意识到他已经死了,就把他抬到北阳台扔在地上。”

    之后,齐某又将任某的尸体藏匿于卫生间,用绳子把卫生间门绑上。齐某还更换了任某家的房门锁,之后一直在此居住,“钥匙我自己拿着,从未给过别人。”

    女友要私奔他不同意

    产生杀害女友的念头

    2015年2月份,齐某认识了女子周某,并以男女朋友的关系交往。

    2015年8月末,齐某带周某到其居住的任某家中,周某要求齐某与其私奔,并表示不答应就找其前妻闹。齐某不愿意与周某私奔,又怕周某到其前妻家去闹,便产生杀害周某的想法。当天晚上,齐某喝了点酒,一直合计这事,一宿也没怎么睡觉,到了第二天早上,也没想出办法,“我就想整死她算了,就在南卧室地上拿了一个空啤酒瓶,对着还在睡觉周某的太阳穴砸了一下。”

    齐某回忆,他这一下把周某砸醒了,就上床骑在周某的身上,用双手掐周某的脖子,过了一会儿她就不动了,“为了让她死得彻底,我从北屋墙上开关里拽出来一根绿色的电线,勒住她的脖子,又用一个塑料袋套在她的头部……”

    齐某确定周某死了以后,把周某的手机和她戴的一条金项链、一对金耳钉都拿走了。然后,把卫生间的门打开,把周某的尸体也放了进去,又用皮套把卫生间的门缠绑上了。齐某拿着金项链和金耳钉到附近一家回收黄金的店铺,卖了三千余元。之后,齐某仍在任某家中继续生活……

    持刀抢劫理发店女老板

    抗拒警察抓捕先后劫持俩人质

    2016年1月3日23时30分许,齐某在附近一家美发店门前,持刀将准备关门离开的美发店女老板按倒。女老板挣扎的过程中,齐某持刀将她的右臂、右腿扎伤,将女老板的单肩挎包抢走。

    抢劫之后,女老板起身跑开,齐某也跑回了他一直住着的任某家,把抢来的包放在任某家南卧室的床底下,银行卡放在了他自己的手包里。

    其实,在此之前,女老板曾在理发店里见过齐某,但当时事发突然,她并没认出齐某来。后来,通过监控,她才感觉抢劫她的男子的眼睛和说话声音特别像齐某……

    2016年1月10日16时20分许,公安机关对齐某实施抓捕的过程中,齐某为抗拒抓捕,持刀劫持男子李某与公安人员对峙。

    李某回忆,当时他在路上走的时候,听见身后有人喊“前面的人快跑”。这时,突然有一名男子从身后用左胳膊搂住他的脖子,并把刀架在他的脖子上,拖着他后退,前面有两名警察不停地劝说该男子。

    当他俩走到某小学对面胡同时,他吓得瘫倒在地上,该男子放开他后又劫持了一名女子。

    女子史某当时也正在路上走,齐某拽住她,左手搂她的脖子,右手持刀架在她的脖子上向后退,前面有两名警察不停地劝说。

    齐某将史某劫持到其前妻家门口,放开史某进入室内。

    19时30分许,齐某的姐姐把门打开后,警察进屋将齐某抓获。

    称劫持人质是为看儿子

    跟儿子交代点事儿

    齐某供述,当时,他从任某家出来想去二姐家吃饭,在路上时感觉有警察来抓他便开始跑,跑了大约100米时碰见一名男子,就从兜里拿出刀劫持了该男子,并威胁警察不要抓他。

    齐某一边说一边搂着男子往后退,没想到没走几步该男子就吓的不行了。这时,旁边过来一个女人,齐某就放开男子后,用刀架在该女子脖子上。

    按照齐某的说法,他劫持该女子进入前妻家楼内,在楼间的缓步台放开该女子让她走了。

    齐某称,他绑架人质的目的,就是想回前妻家看看他的儿子。当时他进屋之后,跟他儿子交代了点事儿。

    齐某承认,他抢劫和绑架时使用的是同一把尖刀。

    称掐死朋友是应对方要求

    杀害女友是感情纠纷

    2016年7月,检察机关将此案公诉到法院。

    2016年11月,法院一审宣判此案,宣判后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依法报送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2017年5月,辽宁高院作出刑事裁定,认为本案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案件发回重新审理。

    法院开庭重审此案时,齐某称,他只是威胁理发店的老板,没想抢她,不构成抢劫罪。他拿走周某的物品,也不构成盗窃罪。他杀害任某,是应任某的要求将任某掐死的。

    齐某的辩护人提出,指控齐某犯抢劫罪的事实不清。齐某杀害任某是应任某的要求所为。齐某杀害周某是感情纠纷。

    齐某故意杀人罪为自首,无前科,且当庭认罪,建议对其从轻处罚。

    数罪并罚被判死缓

    并被限制减刑

    法院重审此案认为,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并致二人死亡的后果;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齐某为抗拒公安机关抓捕而绑架人质,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依法应予惩处。齐某犯有数罪,应数罪并罚。

    齐某仅因周某提出与其私奔而将周某杀害,虽然齐某被抓获后主动供述司法机关未掌握的故意杀人和盗窃的犯罪事实,为自首,无前科且当庭认罪,但其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依法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齐某故意杀人,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有自首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重审结果,判齐某犯故意杀人罪、绑架罪、抢劫罪,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同时,对齐某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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