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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行政处罚实施首次告知制度

    时间:2017-11-02 22:53:04  来源:  作者: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经淼报道 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作为全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

      沈阳市人大常委会昨日审议的《关于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介绍了2016年以来沈阳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取消下放调整

      1307项行政职权

      推进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逐步形成“在线咨询、网上办理、证照寄送”的“零上门”机制。今年6月30日,沈阳市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以政府公告形式对外公布,共1843项;今年7-9月,全市“最多跑一次”业务量高达887725件。

      在简政放权方面,今年以来,沈阳市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83项,同步调整行政职权140项。目前,全市分11轮共取消下放调整1307项行政职权。

      在食品安全方面,对全市1433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风险定级,按风险等级调整监管力量。

      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日常监管2541次。

      开展政府规章制度清理完善工作,今年以来,79个市直部门和单位清理自改革开放以来现行有效的各类规章制度共计15415个,减少审批要件52个。

      行政处罚首次告知

      采取从轻下限处罚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明确了检查对象、检查内容等相关要求。共20个市直部门上报了行政检查计划,涉及检查对象2614家企业。经审核,确定检查对象489家,同比去年减少2027家,从源头规范了行政检查行为。

      在行政处罚中,坚持首次告知制度,体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整改为主要手段,采取从轻下限处罚原则,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2016年,沈阳市行政处罚案件总数为1734408起,全市共实施财产处罚51504.931万元。

      2016年,全市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8056件,占案件总数的95.01%。其中,通过协调处理化解争议4547件,占审结数56.44%,调解成功率位列全省前列。

      开展五项专项整治

      开展5项专项整治行动,为营造宽松和谐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着力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5类问题。

      截至目前,在服务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方面,供水配套工程费由6500元降至5730元,燃气配套工程费由7000元降至4772元,供热工程费由105元/平方米和130元/平方米统一降至80元/平方米。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专项整治行动方面,全部整改完毕。在企业正常跨区迁移难专项整治行动方面,全市已完成259户企业的跨区迁移工作。

      实现执法机构综合设置

      沈阳市政府结合实际,按照建管分开、管罚合并、积极稳妥、渐次推进的原则,印发了《关于调整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及机构设置的意见》,积极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作为全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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