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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7-09-13 17:27:51  来源:  作者:

      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辽宁优秀企业家”的决定

      (2017年9月9日)

      为鼓励和支持全省企业家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创新驱动,推动企业技术、管理创新和提质增效,重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发展,履行社会责任,在扎实推进辽宁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建功立业,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戴继双等92名同志“辽宁优秀企业家”称号并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企业家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真正肩负起新时期赋予的使命和责任,努力在企业改革发展新的征途上再创新业、再立新功。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大力宣传优秀企业家的先进事迹,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优秀企业家、支持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全省企业家要以受到表彰的企业家为榜样,树立企业创新新理念、打造企业竞争新优势、培育企业发展新动能,为扎实推进辽宁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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