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辽宁新闻 > 严防严控!辽宁出台机场入境人员转运防疫15条
  • 严防严控!辽宁出台机场入境人员转运防疫15条

    时间:2020-07-04 18:47:01  来源:  作者:

    关于印发《辽宁省机场入境人员转运疫情防控十五条》的通知

    辽交运明电〔2020〕53

    各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工作部署和省防指、交通运输部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机场入境人员转运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辽宁省机场入境人员转运疫情防控十五条》,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口岸交通组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代章)

    2020年4月1日

    辽宁省机场入境人员转运疫情防控十五条

    1.转运过程必须实施“点对点”一站式闭环管理。

    2.转运全程必须在卫健疾控人员监督指导下进行。

    3.转运车辆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隔离措施。

    4.转运车辆必须每个运次进行清洁、消毒、通风。

    5.转运车辆途中确需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停靠的,必须提前与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营部门沟通,进入指定区域停车,服从指挥,闭环管理。

    6.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营部门必须为转运车辆停靠、人员活动划定专门区域,做好引导和后续消毒工作。

    7.驾乘人员必须相对固定,实行备案管理,定期核酸检测。

    8.驾乘人员必须掌握防控知识,全程着防护服、护目镜(面屏)、口罩、手套、鞋套等防护用品,做好个人防护。

    9.驾乘人员必须与乘客保持安全距离。

    10.驾乘人员确需接触乘客行李时,必须做好自身防护。

    11.驾乘人员必须每个运次进行消毒防护。

    12.驾乘人员必须劳逸结合,确保行车安全。

    13.乘客必须全程戴口罩,上下车保持距离、依次进行。

    14.乘客必须分散就坐,保持安全距离。

    15.乘客转运至指定隔离点后必须直接进行集中隔离。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