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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维权别“碰瓷” 不平法庭见

    时间:2017-04-01 12:58:41  来源:  作者:

      2月15日9时,有沈阳网友在网络某论坛发帖,称两名耄耋老人“赖”在公司,导致经营秩序受到严重影响。

      网帖随即引发围观并纷纷发表评论,更有网友直言其公司也有类似遭遇,万般无奈下受害企业只得报警求助。

      网帖之所以能够迅速引起网友关注,在于纠纷时当事人选择将“小事闹大”的思维,和所谓强势方“大事化小”的做法。

      那么,当事双方究竟有着怎样无法调和的矛盾?又为何会牵扯出两名耄耋老人参与其中?事件背后还有哪些亟待破解的社会难题?

      网帖爆料

      上市中介经营秩序受影响

      一起本来不大不小的商业纠纷,却引起沈城金融界的广泛关注,进而引发如何对待“维权”的讨论。

      通过网络论坛设置的私信功能,记者联系到当天网帖的发布者,该名网友也欣然接受记者采访,并向记者讲述事发当天的经过:他所在企业名叫沈阳卓宏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宏公司),成立于2011年,主要从事资产重组咨询,和融资上市咨询、企业战略策划咨询等业务。公司成立以来稳扎稳打获得业界认可,并于2015年在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回想起事发当天,这位网友依然记忆犹新,因为两名耄耋老人“赖”在公司办公室,使得公司运作根本无法进行正常的流转。“起初并不单是两位老人,还有他们的女儿和女婿,而且不仅在这大吵大闹,晚上干脆就住下不走了。”网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还说,两名老人不但自备行李和铺盖,而且还带来电饭锅等生活用品,“饿了就自己煮点方便面吃,那架势是准备长期在这儿。”

      这位网友还在私信里告诉记者,公司的部分男同事还有心理准备,但是很多女同事只能“请假回家”,给公司信誉和形象造成不良后果。

      事件还原

      本地民营企业上市惹纷争

      记者随后根据网友所提供的地址,来到沈阳市皇姑区西江街的公司所在地,并见到了企业有关负责人王先生。

      通过公司监控视频记者看到,在2月14日和15日的视频当中,确实有4个人占据公司二楼的办公室,不时有相关工作人员上前进行劝阻。王先生指着监控画面向记者说,在此逗留的差不多36个小时中,这4人不但随地乱扔生活垃圾,而且录音显示还伴有言语侮辱。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事件发生?或者说这4人有着怎样的诉求呢?

      王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2015年10月,卓宏公司与本地某企业,签订辽宁股权交易中心的挂牌服务协议,也就是俗称中所谓的帮助企业挂牌上市。

      根据双方所签订的协议内容,企业应支付咨询、审计、评估,以及律师服务在内共计35万元,“当时对方以资金周转方面问题,先行向卓宏公司支付了25万元,并由卓宏代为转付审计等款项,剩余10万元待办理成功后支付。”

      王先生说,但是这家企业因为不符合相关规定,进而直接导致无法继续申请挂牌上市。

      深度调查

      挂牌未果索要巨额赔偿

      王先生告诉记者,在双方签订协议初期这家企业表示,因急需资金流转企业部分股权被抵押。“但是这家企业法人也向我们表示,可通过其亲属名下公司进行融资,进而在解除抵押后继续挂牌上市。”王先生随后向记者解释说,企业上市最重要的环节就是股权分置改革,而企业股权被抵押显然不符合规定。

      这家企业在挂牌上市途中依然充满波折,就在2016年因无法偿还欠款而被起诉,并被列入到《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记者在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处查悉,在案号为(2016)辽0103执5416号中,这家企业不但拖欠某担保公司1000多万元代偿款,而且还要给付超过200万元的违约金。

      王先生告诉记者,卓宏公司随即向对方履行告知义务,而此前出现在视频中的就是企业法人,以及他的妻子和已到耄耋之年的岳父母。

      至于双方的矛盾则聚焦在服务费上,这家企业认为不但要退还25万元,而且因挂牌上市增资的14.2万元,以及为融资所编写的《商业计划书》,都属于卓宏公司需要赔偿的范围。

      再就是上述费用自2015年10月份,每月都需要支付3分5的高额利息,以此计算卓宏需要支付70多万赔偿。

      律师说法

      “过激手段”是违法

      记者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上看到,因为甲方也就是刚才提到的民企责任,终止进入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情况,乙方也就是卓宏公司不予退还所付费用。

      王先生有些无奈地向记者说,即便是甲方认为协议履行中有纠纷,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在法院进行起诉。“这家企业目前确实存在困难,卓宏也愿意从人道主义角度,将自己的利润返还给甲方公司。”王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但是当事人这种将事情闹大的做法,尤其是干扰企业正常运营的举措,确实给卓宏公司带来很大负面影响。

      为尽快恢复企业正常的办公经营秩序,卓宏公司在多次协商未果情况之下,只能是通过拨打110向皇姑警方求助。

      事件也引起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舍利塔派出所的关注,该所的苏所长告诉记者,一般来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公安部门很少介入,“就这件事来说,两位老人都是70岁以上的,《治安处罚法》处罚不了,这是一个难题。另外,现在经济行为方式越来越多种多样,像这种‘包装上市’的事儿,我们也是第一回遇到。两个企业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具体的纠纷是怎么回事儿,我们很难判断。”但事实上,卓宏公司先后两次报警,派出所都出警了,第二次报警的时间甚至接近午夜。

      “第一次报警是白天,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是,这个民企跟卓宏沟通了几回,急于要钱,让老人去有点像‘要挟’的意思。我们也劝解了,让卓宏公司好好协商解决。”没想到第二天,舍利塔派出所又接到了报警电话,苏所长告诉记者,当晚,他对两位老人的女儿进行了法律教育,“主要是从扰乱其他公司办公秩序角度进行的教育,她也认识到了错误,谈完都快12点了,我们把两位老人和她安顿在一个旅馆休息”。

      2月16日一早,卓宏公司的负责人、这家民企的负责人都聚到了舍利塔派出所。“我亲自约谈的,民企说卓宏公司负责人避而不见,但工作时间应该接待。另一方面绝对不能用影响卓宏公司正常办公的方式‘要挟’要钱,该走法律途径就走法律途径。”苏所长认为,遵守法律秩序是企业应该做的,公安部门作为公平公证的第三方,也在努力营造辖区内的良好营商环境。

      记者注意到,事实上卓宏公司的遭遇并非个例,搜索“损害企业经营”等关键词,就有不少网友在提问遇到类似问题怎么办。

      辽宁登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梁日馨表示,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包括,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解决民事纠纷要遵守法定的方式和程序。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显然,上述企业所采取的解决方式已经触法。“对于此类民事纠纷,建议双方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即使协商不成,也要通过法定的途径解决纠纷,绝不能采取过激的手段和方式。否则,不但纠纷得不到解决,还会引发其他的法律问题和社会问题。”

      专家说法

      “小事闹大”两败俱伤

      辽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张思宁表示,任何事情都可以从情理法三个层面上去分析,“小事闹大”的原因是吃亏的一方觉得自己吃亏了,“小事闹大”实质上是将事情至于理的层面讨说法,进而可以在众目睽睽之下理清一些法律关系。在一般情况下,谁都不愿意吃官司、走法律途径,这需要一定的成本。“双方都要有理性,都应该给对方留有余地,共同将问题解决好。光脚的把穿鞋的闹废了,自己希望也都没了。”张思宁说,双方都不让步,在理的层面上也不能谈了,只能在法的层面上说事儿了。“小事闹大”隐含了逼迫要挟,这种闹下去的后果就是两败俱伤。

      “当下社会已经从零和博弈转向了非零和博弈,经商做买卖是一种合作的关系,应当选择的是非零和博弈。零和博弈论属非合作博弈,指的是双方在合作时,是一方吃掉另一方,一方的所得正是另一方的所失,整个社会的利益并不会因此而增加一分。”张思宁告诉记者,“小事闹大”的结果就是双方不存在合作的可能。与零和对应的是非零和,非零和这个双赢的基本理论就是利己不损人,通过谈判、合作达到皆大欢喜的结果,这是在当下社会最为可行的方式。最好的解决就是能在理的层面上能够相互理解,在理的层面上去解决问题,既包括了法律的威慑,也包括了对情面的顾及,双方尽量往非零和合作的方向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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