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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命案后,盘锦一位父亲报警:“我儿子肇事把车停路边,人没影了”

    时间:2019-07-01 20:28:12  来源:  作者:

    盘锦一位父亲报警:

    “我儿子在水游城附近发生交通事故,把别克SUV停放在霍田公路附近了。”

    当天凌晨2时55分,一辆别克轿车在与电动三轮车相撞后,司机逃离现场。

    接到这个电话时,盘锦民警正兵分多路找车查人,刚刚初步确定肇事车辆号牌……

    凌晨时分,电动三轮车被撞,车辆损毁严重。盘锦交警供图

    肇事车关车灯三分钟逃离现场

    6月21日凌晨2时55分,盘锦交警兴隆台大队接到路人报警:“在兴隆台区向海大道水游城东门停车场路段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一台电动三轮车被撞,车辆损毁严重,疑是三轮车的驾驶人躺在路中间,生死不明。”兴隆台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到警情后,立即出警。

    办案民警付成介绍:“我和同事姚建强到达事故现场后发现,电动三轮车解体在道路中央,被撞人员经120急救部门确认已经死亡。电动三轮车车厢尾部有被撞击的痕迹,疑似有车辆撞击后逃逸。”

    民警随即开展现场勘查工作,并立即向支队指挥中心汇报情况。支队事故科和兴隆台大队法制办的警力也随后赶到事故现场,一同开展现场勘察及调查取证工作。

    “我儿子肇事了,把车停在公路旁”

    致人死亡,肇事逃逸!在事故值班民警开展现场勘查的同时,另一路民警立刻赶到支队指挥中心调取案发地点的监控视频录像。

    视频调取组在调取监控视频发现,肇事车辆在撞击发生后45秒左右关闭车灯,三分钟后逃离现场。经过数据比对,一台车牌号为辽LK***2号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有重大作案嫌疑。

    监控视频拍下肇事车辆逃逸的画面。盘锦交警供图

    盘锦交警支队事故科科长闫若军介绍:当日4时20分,正当民警进一步调取该车具体信息时,兴隆台大队接到一名自称叫赵某斌的人报警,称其儿子赵某野在兴隆台区水游城附近发生交通事故,把车牌号为辽LK***2号别克SUV停放在盘锦市大洼区田家镇霍田公路附近,人不知去向。

    这次接到的报警信息和民警所掌握的线索完全吻合。辽LK***2号别克SUV应该就是肇事车辆。案件有了线索和重大突破,办案民警继续兵分两路,一路找车、一路查人。

    快速查扣肇事车 撞击痕迹全吻合

    找车组立即驱车赶到报案人赵某斌所说的大洼区田家镇霍田公路附近,果然找到了肇事车辆,但停车现场并没有发现车辆驾驶人赵某野。

    民警将肇事车辆拖移至涉案车辆停车场。比对事故现场遗留的车辆碎片和辽LK***2号别克SUV受损漆片完全吻合!

    比对被撞电动三轮车和辽LK***2号别克SUV撞击凹痕——完全吻合!这进一步证实了辽LK***2号别克SUV就是该案的肇事车辆。

    父亲承诺让儿子到交警大队投案

    查人组民警带着报案人赵某斌来到其子赵某野租住在兴隆台区金港翠园的家中,没有发现嫌疑人赵某野。又到兴隆台区迎宾小区赵某野的岳父家,也未发现其本人。于是民警将赵某斌传唤到兴隆台交警大队进一步调查。

    盘锦交警兴隆台大队事故办法制员孙大可介绍:一夜未合眼的办案民警对赵某斌做起思想工作,讲明法律政策和利害关系,赵某斌承诺让其子赵某野到兴隆台交警大队投案。

    当日下午1时10分,嫌疑人赵某野来到兴隆台交警大队投案。办案民警将投案的赵某野与交通卡口监控视频所显示肇事车辆驾驶人面部轮廓及体型进行比对,初步断定此人确为肇事时的车辆驾驶人。

    肇事司机指认肇事车辆。盘锦交警供图

    民警按照程序立即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后,带其前往医院进行血样采集。进行了事故现场、车辆遗弃现场及肇事车辆的指认,经初步讯问,嫌疑人赵某野对自己肇事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肇事当晚,赵某野因为心存侥幸,一念之差选择了逃逸。

    至此,“6.21”死亡事故逃逸案在办案民警的不懈努力下案发10个小时后成功告破,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野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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