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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批次延更丹牌青松丸不合格被曝光 生产企业已受处罚

    时间:2019-07-01 20:24:14  来源:  作者:

    我省产1批次延更丹牌青松丸不合格被曝光,我省已对生产企业进行处罚。

    日前,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进行通告。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天猫东北大药房(经营者为辽宁省沈阳东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委托辽宁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延更丹牌青松丸,经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发现,其中铅(P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调查,该产品是辽宁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品的行为,已构成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沈阳东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和辽宁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进货过程中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及相关规定,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免予行政处罚。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检出的不合格产品主要是由于生产过程控制不严造成的。企业已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强了对生产过程控制和管理,规范生产加工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沈阳东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为生产企业原因导致该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已经张贴商品召回公告并停止销售问题商品。监管部门已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已达到整改要求。

    相关新闻:沈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风险分级监管

    沈阳市市场监管局介绍了今年以来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风险分级监管情况。

    今年以来,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今年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定级,完成了食品生产风险等级划分动态调整,明确全市全年应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554家,应检查3548家次;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产品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召回、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已检查1161家次,已完成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年度应检查频次总数的32.72%。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每月对各区、县(市)监督检查食品生产企业情况进行调度,确保12月底前完成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全年应检查频次总数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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