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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各高校学费大公开!你家的存折,能支持你的梦想吗?

    时间:2019-06-11 19:01:40  来源:  作者:

    高考结束啦

    人生答卷现在开答

    全国各大高校招生大战持续升级

    高校纷纷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

    推出招生简章

    甚至招生“花式”持续更新

    各位考生和考生家长

    有没有看花眼?

    小编“遍访”沈城各大高校

    为您汇总在沈各大高校的

    2019年招生情况

    拿走不谢!

    东北大学

    东北大学,国标代码为10145。上级主管部门为教育部。注册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办学层次为本科及以上,办学性质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国家首批“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东北大学在辽宁省沈阳市设有南湖、浑南等校区,在河北省秦皇岛市设有秦皇岛分校。

    东北大学本科招生采用东北大学校本部和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19145)两个招生代码,分别填报,分别录取。

    校本部录取的新生在辽宁省沈阳市就读

    南湖校区地址为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

    浑南校区地址为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95号

    秦皇岛分校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就读,地址为河北省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143号。

    录取办法说明:

    招生对象——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高考生(含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录取、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等考生)、保送生、华侨及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生。秦皇岛分校不承担特殊招生类型任务。

    调档比例——东北大学视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一般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一般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到校考生,在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根据上海、浙江高考改革方案,在上海、浙江的调档比例为100%。

    加分政策——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符合《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45、46、47条有关情形的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但分值最高为2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录取规则——分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投档成绩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优先顺序——在已调档考生中,如投档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理科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专业调剂及退档——在已调档考生中,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征集志愿(二志愿)——当平行志愿初次投档(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不足或招生计划尚未完成时,调取征集志愿(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顺序依次调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对征集志愿(非第一志愿)考生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学校将调整到其他的省(区、市)录取。

    校本部计算机类(含软件工程、信息安全、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原则上只招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时将视生源情况在部分省市征集志愿中额外征集录取部分考生。录取到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实行大类招生的专业大类,录取时不分具体专业,入校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部分专业教学时对外语语种和性别有要求。采矿工程专业因专业培养要求,建议男生报考。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建议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法语的考生报考。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智能医学工程、计算机类(含软件工程、信息安全、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表演、人工智能、生物工程类(含生物工程、生物制药)专业入学后部分课程采用英文教材和英语授课,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特殊类型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东北大学制定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其中艺术类专业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办法见《东北大学2019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体育类专业招生时在投档考生中按照录取基准分从高到低录取,录取基准分=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专业测试成绩,录取基准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

    定向就业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生等录取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录取为定向就业生的考生在入学前须与定向就业单位和学校共同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

    录取查询——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渠道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分别登录东北大学招生网、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招生网查询。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校本部根据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大部分专业学费为2500—5200元/年;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专业学费大一大二5200元/年,大三大四16000元/年;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国内学费45000元/年,国外学费24252英镑/年、注册费4500元/年;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国内学费30000元/年,国外学费(含注册费)4148欧元/年。住宿费标准为800—1200元/年。

    招生联系方式:

    东北大学校本部招生咨询联系电话为024-83687392

    传真为024-23891272

    电子邮件为ddzsb@mail.neu.edu.cn

    东北大学招生网网址为http://zs.neu.edu.cn

    秦皇岛分校招生咨询联系电话为0335-8051798

    传真为0335-8051799

    秦皇岛分校招生网网址为http://zs.neuq.edu.cn

    中国医科大学

    中国医科大学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校园占地面积152.0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2.3平方米。专任教师876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40.9%,86.1%教师具有研究生学位。

    学校在制定分专业计划时根据办学条件、就业情况和社会需求,经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专业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和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和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外语教学统一采用英语,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临床医学(红医班)专业课程采用中英双语教学,入学后测试英语成绩,如不符合要求调整至相应专业学习;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采用全英语教学,外语为非英语考生请慎重报考。

    专业设置说明

    按照2019年辽宁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政策优化学费结构方案的有关规定标准向学生收费。“5+3”一体化专业学费按5年本科学费标准和3年研究生学费标准分阶段执行,研究生阶段按研究生入学当年学费标准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第一年40000元,第二、三、四年达到联合学院英方课程注册标准者,每年55000元,第二、三、四年未达到联合学院英方课程注册标准、继续在联合学院学习同样课程、享受相同师资者,每年学费40000元。住宿费暂按1200元/生.年收取,最终按辽宁省物价局批准为准。收费标准的变化,学校将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按照国家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要求,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开设“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入学手续,解除学生的后顾之忧,为孤儿大学生减免在学期间学宿费,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国家、学校和社会层面的各类奖助学金,并安排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解在学期间的经济压力。

    主要奖助学金设置

    (1)国家、省政府奖学金情况

    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年

    省政府奖学金 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年

    (2)国家助学金情况

    国家一等助学金 4000元/人/年

    国家二等助学金 2500元/人/年

    录取办法说明

    投档比例——学校根据生源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调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批次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医学类、生物科学类、生物医学工程专业不招收色觉异常考生。

    院校志愿及录取——学校2019年在辽宁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其他省市按当地志愿投档办法处理。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按高考实际分数排序,在高考实际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加分者。高考实际分数及加分均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分配专业时无分数级差。

    特殊专业要求——法医学专业招男生为主;专业调剂时优先调剂男生进法医学专业。护理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此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调剂录取服从志愿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该志愿的考生,不调剂录取服从志愿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英语满分的70%。

    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24-31939069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邮箱:jiwei@cm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cmu.edu.cn/

    招生咨询邮箱:bkzsb@cmu.edu.cn

    辽宁大学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即沈阳崇山校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沈阳蒲河校区(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辽阳武圣校区(辽阳市青年大街38号)。

    理工类专业在沈阳崇山校区办学,翻译、商务英语专业在辽阳武圣校区办学,英语、日语、俄语在辽阳武圣校区、沈阳蒲河校区均有办学(以辽宁省招办公布计划时说明为准),其他专业在沈阳蒲河校区办学。

    校园占地面积145.9万平方米(约合2187.1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0.5平方米;生师比17.8:1;专任教师146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7.3%,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4.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687.4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478.6元;图书287.4万册,生均图书94.9册。

    专业设置说明

    语种限制

    只招英语考生的专业:

    (1)外语类专业:英语、商务英语、翻译。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新华国际商学院各专业、亚澳商学院各专业。

    零起点教学的外语类专业:日语、俄语、德语、法语、朝鲜语。

    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大类培养的学生经过基础课程阶段学习后,根据成绩及志愿情况分流到专业(定向招生的学生不参加分流)。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就业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

    普通类预留计划不超过计划的1%,艺术类预留计划不超过计划的15%。使用预留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投档比例

    学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0%(艺术类专业遵照各省通用投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沈阳建筑大学

    校园占地面积95.8255万平方米(约合1436.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9平方米;专任教师811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7.0%,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1.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2236.3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2751.6元;图书153.94万册,生均图书88.3册。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使用办法

    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国家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及重点支持政策,结合近几年各省的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及就业情况等因素,经学校研究确定各专业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省招生计划。学校2019年不设预留计划。

    语种限制

    英语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或日语、俄语。

    沈阳建筑大学2019年实行按大类招生的专业类别有:

    机械类:经过大类基础课学习后,分流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机械工程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专业。

    投档比例:沈阳建筑大学在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院校志愿及录取

    (1)普通类: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区和批次,沈阳建筑大学遵照执行其相应的录取政策。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区和批次,沈阳建筑大学按照院校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2)艺术类:遵照有关省区的投档方式及比例规则进行录取。沈阳建筑大学在辽宁省美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进入沈阳建筑大学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按先高分后低分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报考同一专业且高考成绩相同的进档考生,录取顺序为:

    ①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包含政策加分)较高者;

    ②专业志愿靠前者;

    ③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理工类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数学、外语、语文 ;英语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外语、语文、数学。

    网址:http://www.sjzu.edu.cn

    沈阳药科大学

    校园占地面积143.5万平方米(约合2151.0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5.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5.0平方米;生师比16.8;专任教师689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1.7%,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1.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4624.0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77228.2元/生;图书106.0万册,生均图书83.3册。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学校将按照国家要求,落实面向中西部和贫困地区的招生计划,并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学生就业和各省市生源质量等实际情况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重点培养药学领域特色学科和重点学科专业人才。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在上海、浙江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外语及性别要求——语种不限,所有外语课程及部分专业课程均为英语授课与考试,请其它语种考生慎报;学校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大类招生——大类培养的学生经过基础课程阶段学习后,根据成绩及志愿情况分流到专业(定向招生的学生不参加分流)。

    投档比例——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院校志愿及录取——学校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文件要求,确定该省投档录取方式。普通类(不含提前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在顺序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市、自治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进档考生以“分数清 (分数优先) ”的方式录取,学校以“投档成绩”为基准成绩,基准成绩相同时,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参考理科综合成绩、考生获奖或特长等择优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满专业,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沈阳农业大学

    校园占地面积1971591.2平方米(约合2955.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7.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9平方米;生师比16.4;专任教师1199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5.2%,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0.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0025.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4305.4元;图书128.2万册,生均图书62.2册。

    招生计划

    1.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办学条件和近年来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2.学校的预留计划比例不超过总计划的1%,预留计划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监督和管理下使用,使用办法如下:一是平行志愿投档,当投档线有多名同分且服从专业调剂考生时,为了保证考生利益,追加计划录取;二是当生源省份一本线上生源非常充足时,在投档前向该省调入计划,录取优质生源。同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使用办法。

    专业设置说明

    学费收取——严格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不同专业收费标准不同;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学年预收。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照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退费。住宿费标准为800-1200元/年。

    录取原则与办法——学校新生录取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政策、规定,录取工作原则、办法如下。

    录取办法——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再按分数择优录取,其中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原则录取。如果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招生计划人数,则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生源地省份招生政策确定录取办法。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加分、降分后调档,再择优录取。

    专业录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分数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理科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由于志愿专业录满、不能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其它未录满专业;如果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

    学校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学生入学一年后,确定专业,办法详见《沈阳农业大学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暂行办法》。具体招生类别和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其中:

    (1)植物生产类:包括农学、园艺、植物保护、种子科学与工程、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和应用生物科学等6个专业。

    (2)动物生产类:包括动物科学和蚕学等2个专业。

    (3)动物医学类:包括动物医学、动植物检疫(动物检疫方向、植物检疫方向)和动物药学等3个专业。

    (4)林学类:包括林学和森林保护等2个专业。

    (5)工商管理类:包括会计学和市场营销等2个专业。

    (6)农业经济管理类:包括农林经济管理和农村区域发展等2个专业。

    (7)生物科学类:包括生物科学和生物技术等2个专业。

    (8)土木类:包括土木工程和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等2个专业。

    (9)农业工程类:包括农业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和农业水利工程等5个专业。

    (10)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包括环境工程和环境科学等2个专业。

    (11)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包括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和粮食工程等3个专业。

    (12)化学类:包括化学和应用化学等2个专业。

    按专业招生的有:草业科学、中草药栽培与鉴定、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测绘工程、水产养殖学、园林、风景园林、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生物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交通运输、农业资源与环境、土地资源管理、土地整治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态学、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包装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等25个专业。

    沈阳医学院

    校园占地面积48.80万平方米(约合731.6亩);建筑面积26.0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6704.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2万元;图书99.2万册,生均图书71.7册;生师比10.5。

    沈阳医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建校70年来,实施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转型发展战略,是一所办学条件优良、办学特色鲜明、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不断提升的本科医学院校。

    投档比例——学校根据生源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调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批次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批次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院校志愿及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不含“混合平行志愿”),各批次录取按照该省规定执行。

    在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在学校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分数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的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所有专业录满为止;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在录取过程中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为准,在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首先优先录取无政策加分者;其次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者,科目优先顺序为:数学、英语、语文。

    本科护理学、本科助产学、专科护理、专科助产专业招生男女不限,男生只招填报本科护理学、本科助产学、专科护理、专科助产专业志愿的考生。

    沈阳城市学院

    沈阳城市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绿岛森林公园,毗邻桃仙机场。学校致力于建设一所具有广阔国际视野,广泛应用信息技术,面向城市未来,服务城市发展的特色鲜明的一流应用型大学。

    沈阳城市学院2015年成为辽宁省首批应用型建设试点学校,2017年被列为沈阳市委部校共建单位。学校先后荣获“中国最美大学”“中国最具办学特色本科院校”“中国最具就业竞争力学校”等称号。2019年,在艾瑞琛校友会网中国大学排行榜中,学校名列民办高校辽宁第一,东北三甲,全国20强,进入中国顶尖民办大学行列。

    为了更好的服务广大家长及考生,我校将于6月在以下地区举办现场招生咨询会,欢迎各位考生和家长到场咨询。

    沈阳城市学院

    参加辽宁省内高招会相关信息

    沈阳城市学院

    参加外省、市高招会相关信息

    目前,沈阳城市学院2019年招生咨询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在全国高考改革的大背景下,考生及家长将面临了解政策、选择学校、填报志愿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学校开通了“沈阳城市学院高考招生咨询官方QQ群【QQ群号:284612610】”。

    招生咨询电话:024-89597888,024-89597555。

    沈阳大学

    沈阳大学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位于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南街21号,校园占地面积52.8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1.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9平方米;生师比13:1;专任教师1211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9.4%,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4.6%。

    专业设置说明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专业,以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工业工程、自动化专业部分课程将用英文授课,教材大部分采用英文原版教材,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沈阳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对于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收费情况说明

    学费按照沈阳市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取。住宿费根据学校住宿条件和辽宁省物价局审批的1000元—1200元/年/生标准收取。

    学校实行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制度如下: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宝钢奖学金10000元/人/学年;市长奖学金6000元/人/学年;校长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校级奖学金:一等2000元/人/学年、二等1000元/人/学年、三等600元/人/学年(其中艺术类学生一等3500元/人/学年、二等1500元/人/学年、三等800元/人/学年),学校另设单项奖学金和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学年、二等2500元/人/学年,市政府助学金:一等1500元/人/学年、二等750元/人/学年、三等5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以及由社会各界在学校设立的各种奖、助学金等。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学费减免——孤儿大学生减免其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录取办法说明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00%。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考生针对体检要求填报专业,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不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其规定的录取原则执行)。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若三科成绩再相同,按照单科语文成绩高低择优录取;理科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若三科成绩再相同,按照单科数学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2)中师升本:按照省招办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按照考生语文+数学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从2020年起,不再招收五年制师范类专业三年级学生。

    (3)体育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7.5+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若三科成绩再相同,按照单科数学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5)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有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按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或者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美术类按专业成绩),若文化课成绩再相同,按照考生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专业,无专业级差分数。

    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办法——

    艺术类各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相应的统考(联考)成绩。

    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辽宁省招收美声钢琴、民声钢琴考生)。

    音乐表演专业:按统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无统考省份承认其他本科院校音乐表演专业校考合格成绩,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招收文科考生)。

    舞蹈表演专业:按统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无统考省份承认其他本科院校舞蹈表演专业校考合格成绩,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体育学院授课)。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70%+专业成绩/专业课总分×100×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绘画、中国画专业招收文科考生)。

    联系电话

    024-62721597、62268563、62268564

    学校网址:http://syuzsjy.syu.edu.cn/

    鲁迅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前身是1938年建于延安的鲁迅艺术学院,1945年迁校至东北,1958年发展为鲁迅美术学院。经过80年的发展,鲁迅美术学院现已成长为师资力量雄厚、专业齐全、办学水平和整体实力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著名高等艺术学府。

    学院现有沈阳和大连两个校区,沈阳校区坐落在著名的高新产业街——三好街,大连校区地处美丽的国家风景旅游度假区金石滩。校园总占地面积95.8万平方米,图书馆现藏有图书61.3万册,并藏有国内历代书画真迹、碑帖拓片和文物计3000余件,美术馆和艺术博物馆总建筑面积23796.77平方米。

    沈阳校区现有教学单位:中国画学院、版画系、油画系、综合绘画系、雕塑系、摄影系、工业设计学院、建筑艺术设计学院、染织服装艺术设计系、美术史论系、文化传播与管理系、当代艺术系、艺术教育研究中心;设有11个专业:中国画、书法学、绘画、雕塑、公共艺术、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

    大连校区现有教学单位:视觉传达设计学院、传媒动画学院、工艺美术系、数字媒体艺术教学部、鲁美?文化国际服装学院、染织服装艺术设计系(大连校区)、中英数字媒体艺术学院;设有7个专业: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作)、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学院共有3个一级学科: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16个本科专业。其中,艺术设计类专业是全国最早开设的传统长线型专业;摄影专业是全国最早培养摄影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专业;绘画专业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全国第五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雕塑专业是省级特色专业和省级教学团队;动画专业被评为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辽宁重点支持专业;工业设计实验教学中心是全国同类院校中唯一的国家级工业设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摄影影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被评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版画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省级实验教学中心。

    学院既是著名的学府,同时又是美术创作、艺术设计和学术研究的重要基地。在全国历届美展中入选率、获奖率位居同类院校前列。学院先后被教育部评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高等学校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被中国文联评为中国文艺舆情信息研究基地,被辽宁省政府批准为“绘画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工业产品设计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 “辽宁省紧缺人才和艺术类人才培养基地”。

    招生类别、专业、学制和考试科目

    注:所有专业文理兼招,在同批次录取。

    报名办法

    考生需登陆“艺术升”网站https://www.artstudent.cn进行报名及缴费。考务费按报名系统有关缴费标准执行。缴费成功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考务费不予退还。

    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文理科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统一排名,按照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顺序录取(考生须在所获得《本科校考合格证》的专业类别范围内填报高考志愿)。

    学院认可各省级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相关规定,但按照各省原始分录取。高考报考我院且在各招生类别中专业成绩排名前五名的辽宁省考生、外省考生,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可降10分参加排队录取(不包括美术学专业)。

    录取办法

    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并列情况:

    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设计学类、书法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美术学专业录取专业课总分高的考生;如专业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考生被录取后(书法学专业除外),须在8月20日至8月31日之间登录网站lmbks.hsjsj.cn填报专业(专业方向)信息,必须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填报,不填报者视为服从。

    费用说明

    学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除了美术学类(摄影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为13000元/学年,美术学专业为8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45000元/学年外,其余专业学费均为14000元/学年。

    奖学金——

    学生在学期间实行奖学金制。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为8000元/人/年;高校优秀学生奖学金(除美术学专业):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500元。美术学专业:一等奖2600元;二等奖1600元;三等奖800元。高校单项奖学金:每人300元。

    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2500元/人/年。

    助学贷款——

    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最高为8000元/人/年。

    招生咨询电话:15840084866(咨询时间8:00-11:30,13:30-17:00)

    监督电话:024-83937660 024—23940126

    学院官网:http://www.lumei.edu.cn

    沈阳音乐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的前身是1938年在延安成立的鲁迅艺术学院,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高等艺术院校。1953年在东北鲁迅文艺学院音乐部的基础上,成立了东北音乐专科学校,1958年更名为沈阳音乐学院。

    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师资与科研队伍,设有音乐舞蹈研究所、鲁艺音乐文化研究院等艺术研究机构,形成了教学、科研、创作和艺术实践四位一体的教育教学体系。拥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人,辽宁省领军人才1人,特聘教授1人,省级教学名师6人,省优秀专家2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优秀教师2人。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示范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优秀特色专业10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

    学校办学地点

    三好校区: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招生专业:艺术史论、音乐学(五年制)、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

    桃仙校区:沈阳市浑南区凤凰大街9号。招生专业:舞蹈表演、舞蹈编导。

    长青校区:沈阳市浑南区文汇街18号。招生专业:艺术与科技、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学。

    大连校区:大连校区暂迁沈阳教学,大连分院音乐教育系、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新生就读地点为三好校区,大连分院舞蹈系新生就读地点为长青校区。招生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5.96594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5.4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0.9平方米;专任教师1073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5.97%,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

    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收费情况说明

    住宿费收费标准——

    三好校区800元/学年;长青校区六人间1000元/学年;桃仙校区四人间1200元/学年,六人间1000元/学年。

    奖、助学办法——

    奖、助学办法具体包括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学费减免等内容,按规定通过申报、评审、公示后执行。

    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一等每人每年4000元,二等每人每年2500元)。

    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贷款金额。

    学院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一等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每人每年2500元,三等每人每年1500元)、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参评年度所获得其他奖学金金额的20%)、荣誉奖学金(按获奖等级每人每年奖励500至5000元)。

    孤儿大学生在读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规定予以减免。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按照《沈阳音乐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报考说明

    艺术史论专业2019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和山东省招生。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2019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山东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和湖南省招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2019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和广东省招生。戏剧影视文学专业2019年仅面向辽宁省、山东省和安徽省招生。舞蹈学专业2019年面向除广东省外的其他省份招生。

    除上述专业外,其他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报名方式

    参加2019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校考的考生均须通过“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缴费,不接受现场报名及其他缴费方式。“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sycmbkzs

    录取原则

    艺术史论专业2019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和山东省招生。该专业对考生无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或校考要求,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按文化课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除艺术史论专业外,其他专业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理兼招。

    音乐学(五年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艺术与科技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使用校考各专业最终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音乐学(四年制)、舞蹈学(广东省除外)、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全国招生,辽宁省考生使用辽宁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非辽宁省考生使用校考各专业最终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2019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山东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和湖南省招生,使用考生生源所在省的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2019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和广东省招生,使用考生生源所在省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2019年仅面向辽宁省、山东省和安徽省招生,使用考生生源所在省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山东省使用文学编导类成绩,安徽省使用统考模块二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录取排名末位同分者,依次按校考听音笔试、校考基本乐理、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录取。

    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录取其它志愿考生。

    联系方式

    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邮政编码:110818

    电 话:024-23894405

    传 真:024-23894405

    网 址:http://www.sy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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