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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虹液晶电视质量问题维权难 律师:商家负责举证

    时间:2018-05-10 18:28:59  来源:红网  作者:肖肖

    相关链接:长虹60Q3T液晶电视裂屏商家不处理

    红网时刻5月10日讯(记者 肖肖)近日,来自贵州的田先生在红网《消费维权》栏目(http://315.rednet.cn/ )投诉,反映其购买的长虹液晶电视机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不予保修。田先生希望通过栏目组的帮助,让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友:液晶电视质量问题 商家仅凭肉眼鉴定人为

    田先生说,2016年9月花6297元的购买了一台长虹60Q3T液晶电视,然而在2017年4月30日,田先生家人在使用电视机时,发现屏幕左边框8cm处有一条绿色竖线,屏幕中间偏向的位置有一条黑色横线。

    “我们喊了售后师傅,师傅看了下就说这种现象是外力导致的屏幕损坏,并不是产品质量问题。他们检查时没有使用任何仪器检查,电视机外屏也没有任何破损痕迹,就说是外力所致,这让我有点难以信服。”田先生说,该电视是放在新房里,平时一家人几个月都难得去一次,外力损坏的可能性不大。

    长虹售后:客户可请第三方机构鉴定

    对此,记者联系了长虹总部及华南区贵阳分公司。贵阳分公司售后工作人员李先生表示,经过鉴定,田先生家的这台液晶电视屏幕偏光膜存在明显受力点,属于外力导致,不在产品三包范围,不予保修。

    “我们跟田先生解释了情况,也提供了两个解决方案。其一,该液晶电视屏更换需3000元,客户出1500元,即可更换该受损屏幕。其二,客户可向当地工商部门反映,并请第三方检测机构上门检测。”李先生称。

    针对记者提出的售后鉴定无专业设备,鉴定结果难以获得客户信任的问题,长虹总部客服人员表示,长虹电视对电视故障问题的鉴定十分正规且严格,当地师傅上门鉴定后,将情况反馈至分公司复检,分公司复检后,再转交至长虹总部质检部门鉴定。

    5月10日,记者再次联系了田先生。他无奈表示:“前几天,我将问题反映给当地的工商部门,他们的意思是让我先垫钱从贵阳找检测机构,我都不知道这个机构是什么,这让我怎么联系?维权到现在,我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律师说法:产品质量鉴定应由生产者或商家负责

    对此,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杨称,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上门对产品进行维修。至于是否是三包范围,凭鉴定结果以及双方保修约定为准。

    对于网友提出的应由谁负责故障机器鉴定的问题,杨表示,消费者如果主张产品有质量问题需要由生产者或销售商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只需要提供自己购买商品的凭证(发票或收据),以及证明自己产品出现质量瑕疵的现状,即已经尽到了最基础的举证责任。如果生产者或销售商认为该商品属于外力损伤而不是自身产品质量瑕疵,则此时的举证责任应该由商家来完成,比如产品质量的鉴定,或者其他证据证明是外力损坏而不是产品自身质量瑕疵。

    “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质量管理协会用户委员会和其他有关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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