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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子盗伐公益林木建房 湘潭森林公安依法打击

    时间:2018-03-01 10:19:43  来源:红网  作者:楚湟 齐杜

    据森林公安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黄某进、黄某宇父子从事木工工作,此次盗伐了80棵杉树,计划用于自家房屋建设。

    犯罪嫌疑人黄某进、黄某宇盗伐的林木予以全部扣押。

    被盗伐的杉树已被剥皮,堆积在犯罪嫌疑人黄某进家附近。

    被盗伐的杉树已被剥皮,堆积在犯罪嫌疑人黄某进家附近。

    1月2日,湘潭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勘查盗伐木现场。

    红网时刻湘潭3月1日讯(记者 楚湟 通讯员 齐杜)近日,湘潭市森林公安局破获一起盗伐林木案。2月28日,湘潭市森林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黄某进、黄某宇盗伐的林木依法予以全部扣押。

    1月2日,湘潭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雨湖区鹤岭镇洋佳组南谷林场有人盗伐林木。接警后,森林公安局民警经过大量调查走访及前期侦查,发现鹤岭镇洋佳组村民黄某进、黄某宇父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查,被盗伐的林木是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属于鹤岭镇政府经营的集体财产,司法鉴定被盗伐的林木材积达4.4立方米,蓄积达6.8 立方米,涉嫌盗伐林木刑事犯罪。

    2月16日(大年初一) 18时许,涉嫌盗伐林木的犯罪嫌疑人黄某宇被上网追逃后触网被擒。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快速集结,在雨湖公安分局的大力支持下,连夜开展审讯深挖,通宵奋战,于2月17日凌晨4时许将犯罪嫌疑人黄某宇依法刑拘。因黄某宇在被抓捕过程中纠集其亲属暴力抗法,妨害公务,其亲属4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雨湖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另案处理)。2 月23日,黄某宇的父亲黄某进主动向市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

    2月28日,记者在现场看到,被盗伐的杉树已被剥皮,零散堆积在犯罪嫌疑人黄某进家附近。据当天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黄某进、黄某宇父子从事木工工作,此次盗伐了80棵杉树,计划用于自家房屋建设。

    “房前屋后村民所有的零星林木所有权人可不办采伐证采伐,其他林木受法律保护不能随意砍伐。”湘潭市森林公安局刑侦治安大队队长彭坚说,国家公益林是绝不允许随意砍伐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黄某进、黄某宇盗伐的林木予以全部扣押。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均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湘潭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黄河表示,森林公安将一如既往的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一切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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