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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宁首例刑附民公益诉讼案获宣判

    时间:2020-01-26 20:19:11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唐福元 向伟香

    红网时刻1月26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唐福元 向伟香)近日,湖南省常宁市检察院办理的高某失火烧毁公益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由常宁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的同时,判决高某承担修复公益林的责任并在判决生效十日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2019年8月25日下午,高某在自家土里清除茅草,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把清理后的茅草点燃,从而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该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08.1亩,其中生态公益林受损面积35.2亩,使国家、集体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失。常宁市检察院以失火罪提起公诉的同时,以烧毁生态公益林为由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表示愿意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并将积极参与恢复失火区的生态修复工作。庭审结束后,被告人高某在第一时间就民事部分向林业部门缴纳了19465元补植复绿费,确保在2020年春季前对失火山区域种上树苗复绿。常宁市检察院将对该案继续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办案效果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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