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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沙丨小区内天降六个拳头大水泥块 吓坏遛娃妈

    时间:2019-08-24 09:21:12  来源:红网  作者:易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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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2日晚,长沙万国城MOMA小区天降六个拳头大的水泥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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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抛下的水泥块疑似来自21栋1单元34层天台。

    红网时刻8月24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易可欣)8月22日晚上7点55分左右,长沙万国城MOMA小区天降六个拳头大的水泥块,吓坏饭后带孩子散步的妈妈,还砸中楼下一台白色小车,车子的玻璃被砸裂。

    事发后,物业表示,目前还在排查找寻掷物者。

    天降水泥块,吓坏遛娃妈砸坏楼下车

    家住长沙万国城MOMA小区三期21栋的居民龚女士反映,8月22日晚7点55分左右,她亲身经历了一次高空抛物事件。有人从21栋楼上抛下6个水泥块,差点砸到带娃散步的她,楼下有一台白色小车则被砸坏。“当时,我吼了两声:是谁在扔东西?是谁?”龚女士说,喊完这两句,掷物者没有再扔,她马上报了警,和其他居民一起,向物业公司反映,强烈要求排查找到掷物者。

    23日上午11点左右,记者就龚女士反映的问题,电话联系了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王女士。“此事已威胁到住户生命安全,物业会重视。”王女士说。随后物业负责人夏先生致电记者,夏先生表示,抛物事件发生后,当晚8点20分左右,洪山桥派出所民警赶到了现场,收集了高空抛下的水泥块作为物证,同时,跟被砸车子车主做了沟通。“当晚8点半左右,在民警指导下,物业开始对小区21栋逐户排查找寻抛物者。万国城三期21栋高33层,有264户左右,排查工作需要一定时间。”夏先生说。

    楼顶天台发现材质相似的水泥块

    下午4点左右,记者走访了小区住户。“小区高空抛物这事,我已经遇到好几次了。2017年我带孙女在21栋楼下散步,高空掉下一块空心铁在我面前,都吓死了;2018年也是在21栋楼下,高空落下一个还在燃烧的烟头,掉到我头上。”居民李女士告诉记者。

    居民吴女士说,抛下的水泥块,疑似来自21栋1单元34层天台,天台上有之前开发商做楼房漏水施工留下的材料。随后,记者在楼顶找到了两大摊水泥石堆,现场有两名物业公司的施工人员正在做清理工作。

    业主彭女士向记者提供了前一天掉下的水泥块照片,“石头的纹路跟天台的水泥块是一样的,可能是从楼顶抛下的”。“电梯有摄像头,调监控应该能查到昨晚谁上了楼。”居民王女士说。

    龚女士表示,目前她和其他居民正在等待物业的排查结果。“小区灯光很暗,希望物业装一盏明亮的路灯,再加装一个监控,能看到是谁在高空抛物。”

    律师说法若砸中居民,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近年来,各地高空抛物坠物事件频发,“头顶上的安全”令人忧心。8月22日,民法典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草案三审稿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受到关注。其中,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三审稿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针对司法实践中侵权人认定难导致“一人抛物全楼赔偿”的问题,草案三审稿规定,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才适用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的规定。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发现侵权人的,有权向侵权人追偿。草案三审稿还强调,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此类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针对高空抛物的相关法律责任,记者咨询了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胡律师。胡律师告诉记者,小车被砸属于高空抛物的后果,根据《侵权责任法》,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此,该栋物业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可能需要承担补偿责任。

    胡律师还表示,如果居民被砸,除了上述民事责任,根据《刑法》,具体侵权人还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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