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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邵县扎实开展机构改革中国有资产清查管理工作

    时间:2019-04-19 14:54:30  来源:红网   作者:何雯

    红网时刻4月19日讯(新邵站通讯员 何雯)为保证机构改革顺利进行,加强对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损失,近日,新邵县财政局对机构改革中国有资产开展全面清查管理。清查范围为此次机构改革中撤并的县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库存材料等国有资产。

    此次清查分自查上报和清查核实两阶段进行。自查上报包括盘点资产、登记造册、资料报送备案三部分。盘点资产要求做到真实、准确、全面、细致,不重不漏,逐笔、逐项核对清查。对在用和库存的固定资产、备品及材料要逐件清理,明确管理责任人。借出的要全部收回,有损坏的要按价赔偿;出租资产合同期满的要全部收回,对外投资和持有的股权及对外承租的资产要进行登记。登记造册要求在对各类资产进行清理核对的基础上,分类登记,编制资产清册。2019年4月26日前,向县财政局报送单位资产清查移交小组名单和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由机构改革前原占用单位负责组织清查上报,已撤并到位的,由现资产占用单位组织清查上报。2019年5月起,县财政局将组织清查组对相关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和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核实。

    新邵县财政局还对资产的划转移交原则做了详细规定。该局指出,在机构改革期间,未经县财政局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处置国有资产;不得变卖、调换、转让或转经营、出租、出借国有资产;不得购置大件固定资产。凡发现隐瞒出租出借承租、转移、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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