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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城评论】社会治理不能忘却“边缘人”

    时间:2018-09-15 18:20:03  来源:长城网  作者:李勤余

    没有人愿意看到这般人间惨剧。9月12日晚,衡东县城洣江广场发生犯罪嫌疑人阳某云故意驾车伤人恶性案件。截至9月13日上午10点,已有11人死亡,44人继续住院治疗。无辜百姓伤亡之严重、事件现场之惨烈,均令人感到触目惊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在这场惨剧中,有一些细节值得注意。根据新闻报道,犯罪嫌疑人当晚独自驾车冲入洣江广场人群,并持折叠铲、匕首砍伤现场群众。既存心驾驶车辆冲撞百姓,又准备了多种凶器,可见其实施犯罪的想法相当顽固,且蓄谋已久。疑问也随之而来,犯罪嫌疑人何以如此穷凶极恶?如此危险的人物为何会突然出现?

    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相关资料显示,阳某某的一生可谓劣迹斑斑。从1992年开始,阳某某共五次被判刑,罪名涉及故意伤害、贩卖毒品、寻衅滋事、放火、敲诈勒索、抢劫等多项罪名。应该说,阳某某在道德品质上确实存在重大缺陷,产生犯罪心理并不奇怪。

    但从公开资料来看,将阳某某推上犯罪道路的,还有两大原因。一是阳某某只有初中文化程度,且处于无业状态。二是阳某某患低分化腺癌、冠心病、心功能二级等多种疾病。不具备文化素养又缺少劳动技能,且体弱多病,阳某某的生活想必不会太顺心。用上述情况来为阳某某罪大恶极的行为辩护,显然说不过去。可是,阳某某应该被视为一个现代社会的“边缘人”。

    “边缘人”身处社会底层,又有其特殊性。这一群体往往因为各种原因无法融入社会,像普通人一样正常地生活。阳某某的人生经历容易让人联想到不久前被反杀的昆山“龙哥”。不难发现,“龙哥”和阳某某一样,游离在主流社会之外。或许他能在某些小圈子里如鱼得水、招摇过市,可在大众眼中,“龙哥”终究是个不登大雅之堂的小人物。生活上的不如意,对这类人在心理上造成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充满戾气、极易冲动,使得某些“边缘人”在遭遇突发事件时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以致犯下大错。

    我们有理由严厉地批评和谴责“边缘人”犯下的罪行,但也应冷静地意识到,社会治理不应遗漏这一群体。许多网友愤怒地表示,对某些缺乏人性的罪犯,应该隔离处理。但事实上,这并不具有可行性。实际情况是,这些没有归属感和生活目标的“边缘人”,就活动在普通人的身边,且无人能够预测,他们究竟是否会成为深埋在社会中的一颗定时炸弹。因此,如何完善社会救济制度,将“边缘人”拉回社会大家庭,可能是一个颇具难度的社会治理课题。

    今年1月11日,衡东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阳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刑期至2019年2月28日止。也就是说,衡东伤人恶性事件发生时,阳某某按理仍处于服刑期。据媒体报道,衡阳中院在二审中对阳某某的案件进行了改判,使他提前获得了自由。具体细节如何,尚不得而知。但是,阳某某显然没有因为多次入狱而改过自新。一时的放纵和忽视,只会让“边缘人”的危险性陡增。不幸的是,衡东恶性事件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抑制人性中的恶,弘扬人性中的善,应该是社会治理的一大目标。要达到这一目标,单靠枯燥乏味的道德说教,显然会事倍功半。所谓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若能引导“边缘人”走上自食其力之路,为他们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是否也能为社会平添一份安全感?当然,不能否认,天生的恶使得某些人难以被感化。但至少,社会治理不该将他们“忘却”。(李勤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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