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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

    时间:2018-04-21 15:23:00  来源:长城网  作者:齐彦红

    新闻发布会现场。 齐彦红 摄

    长城网邢台4月20日讯(记者 齐彦红)4月20日上午,邢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公安机关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及侦破的三起典型案件。实录如下:

    邢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程寿强: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

    我是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程寿强,今天召开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全市公安机关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及侦破的三起典型案件。

    首先,我介绍一下出席今天发布会的人员: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邢群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尤胜科,桥东公安分局局长李文亭,宁晋县公安局局长吕立科以及相关办案民警。

    首先,请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邢群英介绍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邢台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邢群英: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4月12日,市公安局召开了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斗争暨刑侦工作会议,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2017年全市刑侦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结合此次会议,借今天新闻发布的机会,我向媒体朋友通报三个方面内容。

    一、2017年刑侦工作简要回顾

    2017年,全市刑侦战线紧紧围绕“一二三”工作思路,突出打击犯罪主业,扎实推进刑侦工作。一是侦破命案创出新成绩。2017年,全市共发命案52起,破案52起,破案率连续三年实现100%;侦破历年命案积案6起,协助外地侦破命案积案5起。二是打黑除恶获取新经验、新进展。率先开展了打击农村黑恶势力专项行动,先后打掉宁夏籍敲诈建筑工地恶势力犯罪团伙、桥西“拉面帮”恶势力犯罪团伙等多个团伙,公安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学习借鉴邢台做法。三打击涉枪犯罪取得新战果。全市共起诉本地涉枪案件犯罪嫌疑人28名,移送外省市起诉18名,缴获火药动力枪支20支,气动力枪支98支。四是打击电诈取得新突破。共侦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0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87名;通过工作发现拦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812起,避免群众经济损失3300余万元。五是打击侵财犯罪有了新提升。全市共起诉盗窃、抢夺、诈骗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四类犯罪嫌疑人843人,同比上升4.76%。全市共判决上述四类犯罪嫌疑人815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刑罚人数75人,同比上升5.87%。六是追逃工作取得新收获。全市抓获各类网上逃犯2639名,其中命案逃犯18名,历年逃犯329名。数字是枯燥的,但是数据的背后,凝聚着全市公安机关广大民警的心血,也与新闻媒体对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密切协作分不开。通过强有力的打击工作,保持了邢台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

    二、今年以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从去年4月份开始到年底,全市公安机关利用8个月时间,在全市打了一场围剿黑恶势力的攻坚战,正是因为有了2017年打黑除恶积累的宝贵经验,所以才为今年部署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了扎实基础。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党委根据上级要求,按照“主动进攻、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的原则,通过“三加强”,深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和警力配置,始终保持凌厉攻势;二是加强线索核查。针对涉黑恶犯罪线索,采取市局直查、异地核查等多种方式逐条成立了核查组,实行线索核查“三长负责制”,始终做到线索必查、案件必立、逃犯必抓。三是加强督导调度。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市公安局先后召开调度会5次,并且由刑警支队组成5个督导组,分片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线索摸排、线索核查、重点案件侦办等进行全面督导。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迅速侦破了一批涉恶案件,打掉了多个涉恶团伙,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三、关于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

    一是构建刑侦、治安等诸警种联合作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格局,做到及时发现、精准打击,切实打出成效。

    二是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排摸,努力获取一批深层次的线索,首先着力解决影响区域稳定的突出问题,以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促进社会稳定。

    三是针对“套路贷”违法犯罪,深入分析案件特点,形成指导性意见,联合相关部门,实施重拳打击。在这里,我重点提示一下“套路贷”违法犯罪,“套路贷”是指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与被害人签订贷款合同,制造借贷假像,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条款,进而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侵占被害人财产。“套路贷”犯罪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新型违法犯罪,它不仅侵害中小企业、在校大学生的合法财产权益,其中还掺杂着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索款手段,极易诱发其他犯罪,甚至造成被害人辍学、自杀、卖房抵债等严重后果,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市公安局将于近期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打击“套路贷”专项行动。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离不开新闻媒体的大力支持,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又有其独特的复杂性,希望媒体朋友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协力宣传报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扩大声势,形成有力震慑。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邢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程寿强:

    下面,请桥东公安分局局长李文亭通报桥东分局先后打掉的家族式涉恶犯罪团伙和“套路贷”敲诈勒索团伙两个案件的侦办情况。

    邢台桥东公安分局局长李文亭:

    案件一:桥东公安分局打掉一家族式涉恶犯罪团伙

    近日,市公安局桥东分局经深入摸排,成功打掉以武某瑞为首的家族式涉恶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

    今年年初,桥东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工作中发现一条涉恶犯罪线索,祝村镇某村的武某瑞(男,51岁,祝村镇人,原祝村镇某村村主任)依仗担任村主任手中的权力和宗族势力,多次纠集人员欺压村民,横行乡里。

    民警随后展开秘密调查。由于村民害怕遭打击报复,大多数选择沉默,致使公安机关调查进展缓慢。为加大该案侦办力度,桥东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侦办该案,决心一追到底,严惩犯罪,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专案组经深入工作,多方固定案件证据查明:2010年2月26日,武某瑞、王某妮(女,51岁,系武某瑞妻子)认为村民郭某在家门口放一个瓮,瓮口对着他们家是“方”他们家不好,遂与郭某发生口角,进而对郭某进行殴打。武某振(郭某的小叔子)看到有人打架走过来,被武某瑞儿子武某龙持砖头打伤(未鉴定伤情)。2013年4月18日,武某瑞与同村村民武某增发生口角,武某瑞召集儿子武某龙、媳妇王某妮、外甥武某聪、堂弟武某选手持砍刀、木棍、砖头,对武某增进行殴打,武某聪还用砖头将武某增儿子的面包车前挡风玻璃砸坏。后经法医鉴定,武某增被打成为轻伤。

    在专案组民警不懈努力下,2018年3月18日,专案民警先后将犯罪嫌疑人武某龙、武某瑞、王某妮、武某聪抓获。外逃的犯罪嫌疑人武某选迫于公安机关强大压力,于2018年3月19日到桥东公安分局投案自首。

    经讯问,武某瑞等5名犯罪嫌疑人对在桥东区祝村镇某村持砍刀、木棍、砖头先后将郭某、武某振、武某增等人打伤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武某瑞等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件二:桥东公安分局打掉一“套路贷”敲诈勒索团伙

    几名男子以为抵押车提供贷款为幌子,在车主将车钥匙抵押后,以各种理由将车开走,索要高额赎车费,先后敲诈勒索50余名车主近百万元。近日,桥东公安局经艰苦摸排,成功打掉该涉恶敲诈勒索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等4人。

    2018年1月19日晚9时,王女士和朋友一起逛街,从商场出来准备回家时,发现自己的车不见了。王女士正在焦急万分时,她接到一男子电话,该男子自称是“诚达车贷公司”工作人员,说王女士在他们公司办理抵押车贷款后,今天发现车上安装的GPS定位系统没有了信号,王女士存在违约行为,车已经被开到衡水暂扣,如果想要车,就要缴5万元的赎车费。

    接到电话后王女士非常气愤,她是1月15日到位于桥东区的一家名叫“诚达车贷公司”办理的汽车抵押贷款,一共借了3万元,才4天时间就要5万元的费用。更让王女士气愤的是,1月22日,当她赶到衡水时,对方称她的车已经被一名车主买走,想把车要回来需要支付8万元。王女士为了把车赎回来,不得已支付了8万元钱,回到邢台后立刻向桥东公安分局报警求助。

    桥东公安分局在调查该案期间,又陆续接到市民李某、史某等人报案,均称在“诚达车贷公司”以车钥匙做抵押借款后,被该公司以逾期未还利息、GPS信号不好等理由将车偷偷开走,并以不赎车就将车转抵押相威胁,索要高额赎车费。

    民警经过深入调查查明,一个以车贷为名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该团伙以犯罪嫌疑人刘某(男,28岁,河北任丘人,有诈骗前科)为首,主要成员包括高某(男,28岁)、王某(男,27岁)、吴某(男,23岁,有盗窃、故意伤害前科,后三人皆为衡水人)等。他们从衡水流窜至邢台作案,以“诚达车贷公司”的名义招揽车贷业务,放贷后编造各种理由扣押受害人车辆,然后敲诈高额赎车费。

    由于几人已畏罪潜逃,民警多次前往衡水、沧州等地开展侦查抓捕工作。2018年3月21日,桥东公安分局在衡水公安机关的的大力协助下,在衡水市一家饭店内将4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等4人供述了自2017年10月份以来,先后在衡水、任丘、保定、邢台设据点,以提供贷款为幌子,敲诈勒索50余名车主,非法获利近百万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等4人均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邢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程寿强:

    下面,请宁晋县公安局局长吕立科通报宁晋县公安局刚刚打掉的李某涉恶犯罪团伙案侦办情况。

    宁晋县公安局局长吕立科:

    近日,宁晋公安局经缜密侦查,快速出击,成功打掉李某涉恶犯罪团伙,抓获团伙骨干成员李某(男,27岁)、王某(男,24岁)、冯某(男,33岁)、李某某(男,28岁),以上4人均系宁晋县大陆村镇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宁晋县公安局广辟案件线索来源,今年2月份,民警在工作中获得一条线索,大陆村镇武某借款时疑遭遇“套路贷”,被非法拘禁和敲诈勒索。

    民警经深入调查查明,2016年1月武某以中间人担保的方式从犯罪嫌疑人李某处借款20000元,借期1个月,提前扣除月息2000元,武某写下20000元欠条。1个月后,武某没有还款,李某便以每天1000元的利息滚动计算,并多次对武某进行恐吓。在逼债未果的情况下,李某纠集王某等人,于2016年3月8日从宁晋县城将武某带至大陆村镇一门市内非法拘禁5日,逼迫武某打下10万元的欠条,期间还多次侮辱殴打武某。

    经进一步工作还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因强迫大陆村镇某快餐店老板闫某加入百度外卖未果,于2017年11月25日晚,带人对闫某经营的快餐店进行了打砸。

    为尽快打掉该涉恶犯罪团伙,宁晋县公安局兵分多路,辗转多地,对涉案犯罪嫌疑人展开抓捕工作。2018年3月下旬,办案民警远赴上海等地,先后将该团伙骨干成员李某、王某、冯某和李某某抓捕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等4人对利用“套路贷”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敲诈勒索以及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等4人已被刑事拘留,其他涉案人员已被上网追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邢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程寿强:

    下面是提问环节,各位媒体朋友有什么问题,可以现场提问。

    一、邢台日报记者:

    刚才邢书记对“套路贷”违法犯罪进行了阐释和介绍,两位局长也分别通报两起涉“套路贷”案件,对“套路贷”该如何提防?谢谢!

    邢台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邢群英:

    您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套路贷”是一种新型犯罪手法,社会危害非常大,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加大摸查打击力度,坚决遏制此类违法犯罪,同时也通过咱们新闻媒体提醒大家,一定要通过合法平台进行借贷,仔细阅读相应合同条款,遇到“霸王条款”,比如借款合同中附带的利率过高、到手现金“打折”、高额罚息、利滚利等条款,要坚决拒绝。在与贷款公司打交道时要收集相关证据信息,比如对方身份信息、借款合同、银行交易明细、还款凭证等。一旦受到言语及人身威胁时,要及时报警求助。

    二、邢台广播电视台记者:

    刚才两位局长分别通报两起涉“套路贷”案件,我想问一下“套路贷”犯罪案件是如何定罪的?谢谢!

    宁晋县公安局局长吕立科:

    您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套路贷”犯罪的本质特征是犯罪分子非法侵占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财产,属于侵财类犯罪,一般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如果被告人在“索债”时采用了殴打、非法拘禁等暴力手段,或者以对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实施暴力相威胁,符合抢劫罪或者敲诈勒索罪的行为特征的,以相关罪名定罪处罚。对于“套路贷”犯罪行为同时构成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等多种犯罪的情况,依照刑法规定进行数罪并罚或者选择处罚较重的罪名定罪处罚。对于“套路贷”共同犯罪,确有证据证明三人以上组成较为严密和固定的犯罪组织,有预谋、有计划地实施“套路贷”犯罪,已经形成犯罪集团的,认定为犯罪集团。

    邢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程寿强: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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