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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宵节前夕,河北省女子监狱两名服刑人员离监回家与家人共度佳节

    时间:2018-03-03 16:18:39  来源:长城网  作者:蔡洪坡

    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回到家中与家人共度元宵佳节 图片由河北省女子监狱提供

    长城网3月2日讯(记者 蔡洪坡)传统节日元宵节,本是一家人团聚的日子,可对于失去自由在监狱高墙内服刑的人员来说,团圆只能是一个奢望。然而,在今年的元宵节,这种奢望变成了现实。3月1日,农历正月十四,在元宵节前夕,河北省女子监狱启动了罪犯离监探亲工作,两名符合条件,经过仔细筛选、层层把关的服刑人员获得了离监探亲的机会,她们能回到家中与家人共度元宵佳节。

    得知可以回家探亲,服刑人员激动地睡不着觉

    “十五年了,没想到我能回家看看年迈的父母,得知可以回家探亲后,我已经激动的好几天没睡好觉了。”3月1日上午9点,省女子监狱在监狱大门举办一场简短的离监探亲启动仪式,49岁的冯某和38岁的王某从狱政科副科长郭迎新手中接过了为她们发放的离监探亲证明书,她们的探亲假期正式开始了。

    走出监狱大门,远远看到早已守候在监狱大门口的亲人,服刑人员冯某跑着与同样奔向自己的妹妹紧紧拥抱在一起,激动的泪水止不住地从她的脸上滑落。
    离监前,两名服刑人员签订了保证书,监区和监狱狱政部门对其进行了谈话教育,并嘱咐她们在离监探亲期间必须遵守的规定及注意事项。
    “他们的犯罪给社会和家庭造成了伤害,但是她们积极改造、表现良好,监狱决定让她们回家过节,这是监狱和警官对她们的信任,也是对她们努力改造的奖励。同时,也希望她们假期归来后能起到一个良好的示范和引导作用。”省女子监狱副狱长李彦芳表示。

    离监探亲旨在激励罪犯积极改造

    据了解,离监探亲是指准予符合一定条件的罪犯暂时离开监狱、探望亲属,是监狱对罪犯的一种改造奖励,同时也是一项高风险的执法活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司法部提出的治本安全观,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按照司法部及省监狱局的统一部署,省女子监狱作为河北省监狱系统试点之一开展离监探亲工作,旨在通过家庭与亲情的感召,激励罪犯积极改造,从而达到“探亲一人、带动一群、教育一片”的积极效果。
    省女子监狱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使服刑人员离监探亲工作取得圆满成功,省女子监狱监区干警对所有服刑人员进行了全面细致摸排,通过三查三看、综合考量和监区干警集体研究后,严格筛选出符合离监探亲条件的服刑人员。初选后的离监探亲服刑人员名单经过审核、风险评估、社会影响评估、综合评议、审批、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出准予离监探亲服刑人员名单。

    老父母包饺子迎接回家探亲的女儿

    49岁的冯某因挪用公款、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已经在高墙内度过16年的她,家对她来说,既熟悉又陌生。为了不让其因为长期不接触社会而有畏惧感,教育科连同监区干警及时为冯某进行了心理测试和疏导,帮助她保持平和心理状态。
    “我父母都已老了,老父亲已经快80了,这些年没有尽到一个当女儿的责任,利用这几天假期,好好陪陪父母,好好孝顺他们。” 离监前,冯某对警官表示。
    38岁的王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通过努力改造,入监五年来多次获得考核记功和考核表扬奖励,连续3年获得狱级罪犯改造积极分子。五年来,她饱受与亲人分离的痛苦,得到可以离监探亲的消息后,她又惊又喜,非常激动。
    据了解,此次离监探亲期限从3月1日至3月5日,即正月十四启程,正月十八返监,冯某和王某可以在家里与亲人共度一个团圆佳节。
    而在她们离监探亲的这几天里,省女子监狱也将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利用智能手机时刻定位跟踪,每天定时接听“报平安”电话,实时准确了解离监探亲服刑人员的举止和行踪等,确保离监探亲各项工作安全平稳。
    当日上午,两名服刑人员在警官和亲人的陪伴下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家。在家门口,冯某年迈的父母颤颤巍巍地迎了出来,母亲和女儿紧紧拥抱在一起。“今天家里特意为你包了饺子。”听到老父亲的话,冯某再次哽咽了。

    父母为冯某包饺子 图片由河北省女子监狱提供


    五天的时间很快就会过去,相聚虽然短暂,但意义深远。“作为落实“治本安全观”、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一项生动实践,离监探亲活动对服刑人员悔过自新、感恩社会、坚定改造信心起到重要作用,在“治本安全”的道路上,亲情汇聚成巨大的力量,召唤着服刑人员在改造之路上努力前行。等她们归来后,必将对她们及其他服刑人员的改造产生积极的影响。”省女子监狱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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