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赶紧跟着小编了解一下吧!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参照本办法执行。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