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河北新闻 > 河北省将建立短缺药品三级监测预警体系 及时启动应急机制
  • 河北省将建立短缺药品三级监测预警体系 及时启动应急机制

    时间:2017-12-30 02:33:36  来源:河北新闻网  作者:

    河北省将建立短缺药品三级监测预警体系 及时启动应急机制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网站相关信息截图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张淑会)日前,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省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18年6月,河北省将建立短缺药品信息收集和汇总分析机制,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清单管理制度,初步建立省、市、县三级监测预警机制和省、市两级应对机制。到2020年,建立并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资源共享应用平台,建立成熟稳定的实时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体系,构建短缺药品信息收集、汇总分析、部门协调、分级应对、行业引导“五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形成符合河北实际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方案提出了10项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在合理布局监测哨点方面,将以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平台为依托,在现有监测哨点的基础上,扩大监测范围。联通药品研发注册、生产流通、采购使用等重点环节,逐步实现短缺药品信息监测全覆盖,实现与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平台的实时对接,实行短缺药品监测信息每月报告制度。在建立清单管理制度方面,将综合分析河北省疾病谱变化、重点人群临床用药需求、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需要等情况,合理界定临床必需药品短缺标准,建立省级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根据短缺原因、短缺程度、影响范围情况,及时启动药品短缺应对机制,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组织开展省级短缺药品清单内品种临床综合评价,不断优化清单,实现动态管理。

    按照方案,河北省将建立省、市、县三级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并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资源共享应用平台。加强对短缺药品研发、生产、流通和使用情况的综合评估,逐步推行短缺药品信息全流程动态感知、预警监测和政策评估、应对防范等智能化应用。分步实现各部门短缺药品清单相关信息联动,畅通政府、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相关数据共建、共享、共用通道。对于预警发现的药品短缺现象,及时分析造成短缺的原因,及时启动应对措施。

    方案明确,将探索开展省内短缺药品定点生产工作,综合临床必需、用量小或交易价格偏低等因素,组织开展省内短缺药品及其原料药生产供应保障能力评估,确定河北省定点生产品种,探索通过价格谈判、市场撮合等多种方式确定统一采购价格,确定定点生产企业,直接挂网采购。针对不同原因导致企业停产及临床需求突然增加等情况,河北省还将协调省内有资质的企业应急生产。支持相关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支持综合实力强、小品种药物批准文号较集中的企业建设小品种药物集中生产基地。

    为加强供需协商调剂,方案提出将加强临床需求侧与生产流通供给侧的对接,及时发现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短缺苗头,及时协商调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医疗卫生机构与流通企业之间、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之间的短缺药品,避免供需信息沟通不畅导致短缺。

    为完善短缺药品储备,方案提出将根据临床实际需求,以用量确定的短缺药品为主,筛选短缺药品储备品种(含原料药),合理确定储备数量,建立省级常态短缺药品储备,探索实现储备库与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信息系统的联动,及时调剂短缺药品,保障药品储备及时到位、高效调剂调用。鼓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对于常用急抢救药品进行储备。

    为加快准入管理,方案明确将完善短缺药品及原料药注册审批政策,鼓励短缺药品研发创新,对临床急需的短缺药品及原料药予以优先审评审批,落实短缺药品清单内药品及其原料药停产备案制度,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

    方案还提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原料药货源、企业库存和市场交易行为等的跟踪监测,对涨价明显的药品及原料药生产流通企业密切关注,必要时开展成本价格专项调查,或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成本价格专项调查。建立失信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对屡查屡犯的短缺药品及原料药垄断案件相关经营者,依法制定禁止其从事医药行业的措施。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