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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省政府新闻办“河北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

    时间:2018-01-18 16:01:34  来源:长城网  作者:刘飞 王潇 田梦

    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王潇 摄

      长城新媒体1月17日讯(记者 刘飞 王潇 田梦)今天下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河北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新闻发布会,河北省商务厅副巡视员、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徐彦平发布我省2017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情况。河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李佳,河北省工商局商标处副处长白焕广,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副局长荀新河,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副局长王连水,也就各自领域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发布,并共同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河北省委外宣局(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田德锋主持。实录如下:

    河北省委外宣局(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田德锋。记者 王潇 摄

      主持人:河北省委外宣局(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 田德锋

      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下午第二场发布会。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河北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

      新时代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客观要求,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支撑,也是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保障和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要措施。

      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省商务厅副巡视员、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徐彦平同志,发布我省2017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情况。同时我们还邀请相关厅局此项工作负责同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李佳、省工商局商标处副处长白焕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副局长荀新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副局长王连水,他们将发布各自领域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开展情况,并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徐彦平同志进行发布。

    河北省商务厅副巡视员、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徐彦平。记者 王潇 摄

      河北省商务厅副巡视员、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徐彦平

      2017年,我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各项部署,坚持依法治理、打建结合、统筹协作、社会共治原则,着力加强重点领域集中整治,着力加强重点行业执法监管,着力推进打击侵权假冒法规制度建设,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取得明显成绩。

      一、坚持高位推动和部门协作,形成工作推进强大合力

      2017年,我省进一步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摆上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用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6月8日,许勤省长在收到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7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点后当即作出批示:“我省要坚决贯彻,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创造法治化国际化发展环境”。副省长、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晓东在年中关键时点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全面总结2016年工作,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对新时期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新规律新特点进行深刻剖析,对全年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各级执法部门认真落实省领导批示要求,结合在全省开展的营商环境整治活动,积极作为,团结协作,推进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强化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保持铁腕打假高压态势

      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按照国家和我省统一部署,以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治理、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打击假劣车用燃油专项行动为载体,深挖彻查地域性行业性侵权假冒突出问题,追根溯源严惩重处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二是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手段,持续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消毒产品等重点商品质量监管和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严查重处各类违法行为。三是强化刑事打击。抓住影响经济转型发展和危害民生民利的侵权假冒突出问题,重拳出击,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项打假战役,保持了铁腕打假、高压治劣强大态势。全年立案查处侵权假冒行政违法案件6301件,办结6048件,案值3753万元,移送涉嫌犯罪案101件,案值1978万元,捣毁黑窝点36个;破获犯罪案件1421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833人,涉案金额71581万元;批捕407件525人,起诉718件998人;审结762件、生效判决829人;查处违法违规网站329个,清理虚假违法信息21103条。

      三、加快推进法规制度建设,夯实综合治理工作根基

      一是明确我省新时期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国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侵权假冒高发多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营商环境明显改善;打击侵权假冒法规体系更加健全,机制制度更加完善,方式手段更加有效,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企业主体责任和社会组织自治能力有效增强,社会共治水平显著提升;行政执法、刑事执法、司法审判、快速维权、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各项工作协调运转,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体系基本形成。从6个方面详细安排部署13项具体工作任务和3项保障措施,为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持续开展、深入推进提供了基本遵循。

      二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制基础。出台了《河北省专利条例》和《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北省专利条例》对专利保护专章进行阐述,构建了包括行政执法、司法审判、纠纷调解等在内的多重保护机制,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专利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设“知识产权保护”条款,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健全知识产权预警、行政执法协调联动、行政执法与司法相衔接等机制,依法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两部地方法规的出台,为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网上衔接”机制有效运行。积极推进省打击侵权假冒领域“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与有关执法部门办案系统对接,促进案件信息自动传输、自动推送,并先行与公安机关环保执法系统完成对接,提高了平台信息化水平。组织对保定、廊坊等8市市县两级1300多名联网单位操作人员进行“两法衔接”实务及系统操作培训,采取考核督导、情况通报等多种措施,推动“两法衔接”平台深化应用,促进网上衔接有效运行。2017年,平台新增录入案件9817件,上传中央平台7182件,网上移送48件,公安机关全部依法受理并立案侦查33件;检察机关网上审查5499件,建议移送2件、建议立案1件。

      四是深化完善跨省区执法联动机制。主动对接京津,认真抓好《京津冀晋蒙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区域协作共同指引》贯彻落实,不断深化各领域打击侵权假冒区域协作。配合北京市组织召开2017年京津冀晋蒙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区域协作推进会,联合部署5地共同开展打击假劣车用燃油专项行动,对京津冀交界区域燃油市场开展联合检查,推进区域协作步入常态。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域协作推进会精神,与京津等省市建立完善一系列区域协作制度,并与京、津、辽、蒙、鲁、豫等省区市开展一系列联合执法行动,相继查获案值达860万元的廊坊某隔热条代理商商标侵权案、案值近260万元的房山任丘团伙制售假冒润滑油案等一批大案,查扣劣质畜禽产品1.4万公斤,铲除假冒“北冰洋汽水”制假窝点2处,跨省移送专利侵权案件线索229件,构建了区域联动、协同打假的严密法网。

      主持人:河北省委外宣局(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 田德锋

      感谢徐彦平同志的权威发布。下面请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李佳同志介绍公安部门此项工作开展情况。

    河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李佳。记者 王潇 摄

      河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 李佳

      2017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和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全省公安机关始终高度重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工作,持续推进常态化打假机制建设,提升打假工作能力水平,着力防控、化解阻碍创新驱动发展的风险,深入开展“云端2017”专项行动、食药打假“利剑”行动、净化餐桌、农耕守护、打击网络销售假药、打击假冒保健食品、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亮剑”专项行动等重大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2017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受理侵权假冒类案件1853起,立案1696起,破案142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33名,捣毁制售假劣“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692个,涉案金额7.16亿余元,配合工商、质检等行政执法部门出动警力两千余名,有力打击了侵权假冒犯罪,净化了市场经济秩序。

      一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常态化高压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活动,坚持打击主业不动摇,进一步突出阶段重点,提升持续打击效能,重点围绕危害群众健康安全、妨碍创新驱动发展的制售假冒伪劣“名牌产品”问题,重点打击影响农村和基层群众生产生活的犯罪和威胁地方支柱行业和企业的犯罪,特别是对利用互联网实施的犯罪,以及跨区域、跨国跨境的侵权假冒犯罪行为,我们始终采取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同时,省公安厅鼓励指导各地公安机关因地制宜开展领域性、行业性打击整治,对直接坑害群众利益、危害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妨碍创新发展大局的侵权假冒犯罪进行严厉查处。对带有季节性特点的侵权假冒犯罪,在重要节假日、农忙时节我们密切关注消费品市场,切实维护节日市场秩序和安全。工作中,我们坚持集群战役主战模式,在实战中锻造“统一指挥、情报主导、合成作战、高效打击”的打击犯罪新机制,对涉假线索深入研判分析,掌握犯罪组织架构,树立“每个假冒伪劣产品背后都可能有一个犯罪网络”的理念,做到打链条、摧网络、端窝点,对涉假犯罪网络从产到销进行全链条打击。为提升打击效能,我们还积极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邻省公安机关、电商企业等研究签订联合工作细则,进一步加强了工作合力。

      同时,我们坚持打击与宣传相结合,进一步理清思路、改进方法,将打击破案与宣传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围绕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切实做到将打击工作向群众身边延伸,将打击成效向群众心中传递。既善于把握回应,又主动挖掘引导社会的关注和期待,结合典型案例策划开展集中、深度宣传报道,深刻揭示假冒伪劣犯罪威胁民生安全、坑害群众利益、妨碍企业生存等恶劣实质,引起群众的广泛共鸣。每年的5月15日,是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根据宣传日特点,今年“5.15”宣传日我们以“突出为民”为主题、创新“互联网+”形式,重点对假冒伪劣商品等影响民生型经济犯罪进行宣传报道,揭露常见犯罪手法,提示风险危害,展示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服务民生的坚定决心和显著战果,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打击和防范侵权假冒类犯罪工作,受到了群众普遍欢迎。我们为了更方便群众掌握最新的经济犯罪形势,还开通推广了“河北经侦”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拉近了警民距离,增进了广大群众对我们公安机关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增强了群众防范侵权假冒犯罪的能力,有效提升了全社会的风险防控意识和水平,初步实现了一个良好的宣传效果。

      主持人:河北省委外宣局(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 田德锋

      谢谢李佳同志。接下来,请省工商局商标处副处长白焕广同志介绍工商部门此项工作开展情况。

    河北省工商局商标处副处长白焕广。记者 王潇 摄

      河北省工商局商标处副处长 白焕广

      2017年以来,河北省工商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打侵办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相关部署,扎实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截止目前,全系统共查处侵权假冒案件2863件,案值1778.6万元,其中查处侵犯商标权案件914件,案值626.9万元,查处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案件28件,案值31万元,查处伪劣商品案件1921件,案值1130万元。下面将2017年相关主要工作简要介绍如下:

      一、加强领导,积极安排部署全年工作

      年初,结合我省实际,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2017年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印发了《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保护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进行全面详细部署。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河北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后,我局将汪洋副总理和王晓东副省长的讲话精神进行了认真传达,要求各级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抓紧抓好。

      二、加大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相关知识

      今年的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日,全系统组织了各类宣传活动100多场,接受群众咨询近万人。此外,我局利用“河北商标”微信公众号、省工商局网站及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微信群和QQ群等,广泛宣传商标知识,努力营造重视商标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培训,提升办案人员执法水平

      6月份,我局组织召开了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办商标侵权案件研讨会。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交流办案经验,集体讨论、研究分析商标侵权案件查办过程中的难点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全系统商标执法办案人员的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和办案能力及执法水平。9月份,举办了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商标品牌战略培训班,邀请总局商标局相关领导就商标战略及商标案件查处进行了培训。全系统今年以来也分别采取不同形式组织了相关培训,参训人员2000余人次。

      四、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涉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行为;以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和涉外商标为重点,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共查处侵犯商标权案件914件。

      二是严厉打击“傍名牌”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家用电子产品等行业的“傍名牌”行为;按照《河北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与知名企业建立联合打击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工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协作,发挥执法部门和企业两方面的作用。今年共查处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案件28件。

      三是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大力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针对家用电器、儿童用品、消防产品和装饰装修材料等重点商品,在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共抽检流通领域商品44103个批次,其中网络商品314个批次,查处劣质商品案件1921件。

      四是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系统作用打击假冒伪劣。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指挥系统作用,各级12315系统共受理消费者诉咨询19万余件,投诉5万余件,举报1.3万余件,办结率达到95.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00万元。

      五是以食品、儿童老年用品、家用电器、消费类电子产品、汽车配件、装饰装修材料、农资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健康安全、影响公共安全的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为重点,开展红盾护农与网络市场监管等专项行动,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要求,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等违法违规行为,共查处网络商标侵权案件11件。

      六是加大侵权假冒案件信息公开力度。今年我省侵权假冒案件在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率达到100%。

      七是“两法衔接”平台连接顺畅。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并接通“两法衔接”平台,保障了“两法衔接”平台的正常运行。今年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案件12起,案值1694万。

      2018年,我们继续将打侵工作常态化,加大对工商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全民的消费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提高执法人员市场监管能力。对关系民生、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集中力量快速查办,做到查处一批、曝光一批、震慑一批,继续保持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主持人:河北省委外宣局(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 田德锋

      谢谢焕广同志。下面,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副局长荀新河同志介绍质监部门此项工作开展情况。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副局长荀新河。记者 王潇 摄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副局长 荀新河

      主持人好,新闻媒体的各界朋友们,大家好!在此感谢新闻媒体朋友们对河北省质监工作的关心!下面我对2017年河北省质监局开展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进行介绍。

      2017年,河北省质监局根据省双打工作统一部署,以“质检利剑”专项行动为抓手,重点打击与人民群众有直接关系的日用消费品、农资、建材、计量仪表等产品质量违法行为,通过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我省产品质量整体得到提升,市场竞争环境更加优化,使广大百姓在日常生活中能够用上更有品质保证的产品,能够得到更多的实惠。

      我局根据省双打工作部署要求,重拳出击,今年重点开展了五个“质检利剑”专项行动

      一是围绕确保消费品安全,深入开展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质检利剑”行动。以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查生产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标识欺诈等违法行为。全年质监系统共检查消费品企业1000余家,查办案件170起,有力打击了违法生产日用消费品的行为。

      同时,深入推进电商销售“日用品”的执法打假。我局与省工商局、公安厅、商务厅等部门建立了河北省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推动网络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促进产品质量提升。我局与质检总局电子商务产品执法打假杭州分中心、内蒙分中心,清河县政府联动合作,开展羊绒电商案件网上产品交易数据的调查,重点打击电商产品质量违法生产行为,实现了对清河羊绒电商产品有效监管。今年在网店抽查学生用品、童车等8类产品200多个批次。对36家侵权违法电商依法进行了打击。

      二是围绕服务民生,深入开展汽车及其配件等“质检利剑”行动。重点查处整车生产、改装企业使用国Ⅲ冒用国Ⅳ发动机的违法行为;严查刹车片、制动毂、滤清器、车用灯具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查办汽车配件案件43起,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三是围绕促进工程建设质量提升,深入开展建材产品打假“质检利剑”行动。围绕去产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促进工程建设质量提升,深入开展建材“质检利剑”专项行动。以钢材、电线电缆、防水卷材、油漆涂料等产品为重点,严查生产不合格、以次充好等重点产品质量违法行为。2017年2月,我局配合省淘汰办对30家钢铁企业采取了断电、拆除设备专项行动。取缔唐县油漆生产窝点81家,拆除邢台“散乱污”板材企业689家。尤其是西安“奥凯电缆事件”发生后,对全省电缆企业进行了集中检查行动,检查电线电缆生产企业1084家,组织抽样2000多批次,查处电线电缆质量违法案件47起。通过对电缆企业的集中整治,保持了电缆产品的质量稳定,促进了电缆产业的健康发展。

      四是围绕服务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深入开展以化肥为重点的农资打假“质检利剑”专项行动。以化肥等农资产品为重点,严查坑农害农质量违法案件,重点打击以次充好、虚假标注、伪造产地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办农资案件83起,涉案货值74.7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80余万元,有利地打击了农资质量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是围绕保障民生,深入开展汽柴油质量提升和加油机等计量器具欺诈的“质检利剑”行动。严查汽柴油生产企业生产销售掺杂掺假、虚标油号和加油站计量欺诈违法行为。全年检查加油站3503家、抽查油品268批次,检定加油机12410台,确保了加油机的合法使用,通过打击油品生产质量违法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018年,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切实把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做得更好。

      主持人:河北省委外宣局(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 田德锋

      谢谢新河同志。下面,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副局长王连水同志介绍食药监管部门此项工作开展情况。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副局长王连水。记者 王潇 摄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副局长 王连水

      2017年,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河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工作部署,以打击互联网领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为重点,积极开展食品药品领域打击侵权假冒专项工作。2017年,先后开展了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经营“三品一械”行为专项行动、打击医疗机构使用非法诊断用第三类医疗器械“亮剑”专项行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宣传”整治工作和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2017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共立案查办侵权假冒案件450件,其中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192起,货值金额520.68万元;生产销售假劣药品案件224件,货值金额151.07万元;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案件34件,货值金额58.2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21件、生产销售假劣药品案件52件,捣毁制售假劣食品黑窝点5个,捣毁假药黑窝点6个。

      下面介绍一下典型案例:

      1.河北廊坊查处生产销售假冒“北冰洋”牌汽水案

      2017年3月,根据举报线索,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总队,会同廊坊市、霸州市、固安县食品稽查部门和公安部门联合开展了“京津冀区域食品稽查联合执法‘春雷行动’”,一举端掉了廊坊市两家加工假冒“北冰洋”汽水的黑窝点,打响了“春雷行动”第一枪。成功查获两条假冒北冰洋汽水生产线、假冒北冰洋汽水成品11856瓶、空瓶33168瓶、瓶盖155万个、周转箱41个、二氧化碳钢瓶71个,刹口剂香精、山梨酸钾、甜蜜素、阿斯巴甜、甜橙香精等食品添加剂32箱,运货车2部。经进一步调查,犯罪嫌疑人金某等人伪造北冰洋(北京)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文件,与宁波市某瓶盖生产企业签订“北冰洋”牌汽水瓶盖合同,为其加工假冒瓶盖。犯罪嫌疑人租用霸州、固安两家当地村民场院,使用回收的玻璃瓶、假冒瓶盖、水、食品添加剂等生产假冒北冰洋汽水,

      2017年6月和8月,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主动出击,组织保定市、涿州市食品药品稽查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端掉了位于保定涿州市的两个加工假冒北冰洋牌汽水的黑窝点。至此“春雷行动”打掉了4个黑窝点,摧毁了4条生产线。2017年12月20日,廊坊黑窝点被告人金某等人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固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邯郸市大名县孔庄制售假劣食品黑窝点案

      2017年5月,邯郸市大名县工商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机关查办了大名县孔庄制售假劣食品黑窝点案。大名县局在庙会集市食品安全整治期间,发现了制售假劣食品的可疑线索,随后采取“布线盯点”的方式缜密摸排、蹲守侦查、调查走访,掌握了犯罪分子活动轨迹。2017年5月18日联合公安局食安大队,调动执法人员60余人,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假劣食品娃哈哈牌营养快线、爽歪歪、伊利金典奶、六个核桃、龙井绿茶、冰红茶等10余种饮品,共计2542箱、50779瓶,外包装箱3250套;查扣了喷码机、封口机、热收缩机各一台;查获用于制售假劣食品的钳子、镊子、试剂等作案工具2箱,账本清单3本。

      经执法人员深入调处,该窝点共销售各类假冒伪劣及过期食品共计8826件,金额305275.9元,查扣了用于生产假冒食品的工具物品共计2530件,货值89603.1元。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3人已被提起公诉。

      主持人:河北省委外宣局(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 田德锋

      谢谢连水同志。下面的时间,记者朋友们可以就感兴趣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媒体。

      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一、河北广播电视台:刚才在你的介绍中提到,你们有一个理念,就是“每个假冒产品背后都可能有一个犯罪网络”。那我们在查办案件的时候,怎么做到对假冒产品进行全链条打击的,都取得了哪些成果?

      河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李佳:感谢记者朋友对公安机关工作的关心。这个问题好回答、也不好回答。好回答是因为,我们这项工作确实取得了丰硕成果,不好回答是因为,这个涉及到公安机关查办案件的一些方法和秘密。每个假冒案件背后都会有一个或多个犯罪网络,这不是凭空得来的,根据多年来我们打击犯罪的工作经验,制假售假都有社会化分工,一个单独的犯罪分子和制假团伙不足以全环节完成犯罪链条。要铲除一个制假售价团伙,应该是全链条打击,即对其主产品生产和生产原辅材料供应链进行全链条打击。同时,也要对其产品销售网络(包括物流环节)进行打击。针对以上情况,我们主要是依托公安数据“天网”,利用大数据平台进行综合分析,实现全流程的综合研判。根据掌握的线索,依法调取相应数据,进行综合分析。下面用一个典型案例说明问题。2017年5月,衡水市公安局和烟草局根据烟草局查获的一个30条假烟线索,秉承每个假冒案件背后都会有一个或多个犯罪网络的理念,对该案进行了长时间经营,并对其网上订货、物流配送以及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大数据分析和综合研判,最终查明,该案从产到销涉及31个省区市,在全国率先发现了一个以微商为纽带销售假烟和走私烟的一个巨大犯罪网络。

      2017年12月18日,在全国同步收网,收网当天,全国公安机关共抓获犯罪嫌疑人93名,捣毁假烟生产和仓储窝点共25个,缴获烟机3台,在其生产和仓储窝点内现场查获7.6万余条假冒知名品牌香烟,烟叶烟丝17.56吨,据估算案值约8亿元左右。

      二:河北青年报:与往年相比,2017年商标侵权有哪些新特点?在商标权保护工作中采取了哪些新举措?

      河北省工商局商标处副处长白焕广:从商标侵权情况来看,感觉有两个特点,一是案件查处数量较前2年有所增加。尽管这些年持续不断打击,但目前来看,商标侵权行为尚未得到彻底遏制。二是还是一些知名品牌仍是不法分子侵权重点。主要是国内国际知名品牌以及涉农地理标志商标。

      在今年商标权保护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举措: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了保护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以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和涉外商标为重点,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914件,较往年增长约200-300件。二是强化了京津冀打击商标侵权执法协作。按照2016年底签署的《京津冀商标保护区域合作备忘录》,三地积极行动,实现了商标侵权的快速受理、快速查处、快速反馈,执法联动。2017年京津冀三地协作查办商标侵权案件7件。三是积极开展了打击商标侵权“溯源”专项行动。按照工商总局9月20号下发的《开展打击商标侵权“溯源”专项行动方案》,我局及时部署,要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主动出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联系企业,全方位、多渠道收集商标侵权案件线索。9月以来共搜集外省侵犯我省商标权线索12个,及时报送总局。同时及时将工商总局向我省通报的35个商标侵权案件线索通报相关涉案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各地抓好办理。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跟踪督办,把工作进一步做好。

      三:长城新媒体:河北省质监局在“质检利剑”专项行动中还做了哪些安排部署?开展了哪些主要工作?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副局长荀新河:根据工作安排,一是加强区域性产品整治提升工作。将化肥、汽车配件等13类产品15个区域列入了区域性产品质量整治提升工作,将宁晋、晋州等6个电线电缆聚集区列入省级重点整治区域。建立完善了工作报告、协调联动、风险预警、督查督办、组织约谈、稽查建议、考核验收等工作机制,推动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产品质量多元共治机制的有效落实。二是积极拓展缺陷产品召回工作。2017年针对我省特点,对省、市、县三级缺陷召回工作进行了规范。主动对市场产品质量状况进行监测。去年共完成童车购检75批次,儿童服装购检30批次;共组织对全省39家消费品生产企业开展缺陷调查,督促26家企业实施缺陷产品召回32批次,涉及儿童玩具、童车、儿童安全座椅产品共计2.15万件;对219家汽车经销企业和4S店进行了召回监督,召回涉及的汽车达1.2万辆。三是发挥好12365投诉举报热线的作用。充分利用质监举报处置平台的12365数据信息,对全省12365系统业务受理情况进行分析。对举报投诉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研究,找出消费热点、举报投诉重点,为行政执法和日常监管提供线索依据,为加强重点产品监管提出意见,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解决。

      2018年我们继续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重点查办有影响的大案要案,通过查处一个大案,规范一个区域,警示一个行业。在查处违法企业的同时,还要主动规范企业,引导企业,帮扶企业,为河北省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四:石家庄电台:请介绍一下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的打击医疗机构使用非法诊断用第三类医疗器械“亮剑”专项行动以及成果。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副局长王连水:医疗器械是我们食药监部门的监管内容之一,医疗器械分为三类,其中第三类医疗器械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关系最为密切,医疗机构使用的大型医疗器械,如:CT、B超、磁共振、生化检测仪等均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过近些年的监管,大型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的这些设备一般都没问题。同时,监管中我们也发现,二类以下包括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存在使用未经注册、非法翻新、非法组装的诊断用第三类医疗器械违法现象屡有发生,这些未经注册、非法翻新、非法组装的医疗器械均属无合格证明、无注册证明的非法医疗器械。这些器械均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极有可能造成误诊误判,将对患者诊断治疗造成直接影响,甚至危及生命健康。

      为此,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在2017年6月至9月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打击医疗机构使用非法诊断用第三类医疗器械“亮剑”专项行动。通过专项行动,排查了2甲以下医疗机构3349家,重点对CT、B超、磁共振等大型医疗器械进行了排查,共排查大型医疗设4718台,立案查处22件,重点查办了国家总局和国家海关总署督办的涉嫌走私彩色超声诊断仪“1018”专案,对涉案医疗器械我们已经全部查封扣押,经营非法组装医疗器械和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经营公司也都收到应有的处理。

      主持人:河北省委外宣局(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 田德锋

      由于时间关系,回答记者提问就到这里。按照惯例,我们留一段时间给记者朋友们做专访。

      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关注。本场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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