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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省政府新闻办“《河北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

    时间:2017-09-07 20:29:39  来源:  作者:

      长城网9月6日讯(记者 姚杰 田梦 王潇)9月6日下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河北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河北省安监局副巡视员王新国就相关情况进行发布,并与河北省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武志新,河北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丽颖共同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省委宣传部事业处处长方竹学主持。实录如下:

    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田梦 摄 主持人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这次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河北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河北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为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强化红线意识、统筹推进安全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制定出台了此实施意见。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请来了省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武志新同志,省安监局副巡视员王新国同志,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丽颖同志。请他们三位向大家介绍《河北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回答大家提问。

      首先,请王局长做介绍。

    河北省安监局副巡视员王新国。记者 田梦 摄

      河北省安监局副巡视员 王新国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今天,在这里召开《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在此,我谨代表河北省安监局向与会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河北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出台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实施意见》制定出台工作,克志书记、许勤省长等省领导多次对《实施意见》制定工作作出指示,提出要求。《实施意见》历经省安委办起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法制办审查修改,省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1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于2017年8月31日正式印发实施。

      《实施意见》围绕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发展等深层次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和任务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动指南,对于推动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下面我就《实施意见》起草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特点作一下说明:

      一、起草的基本原则

      《实施意见》起草工作总的原则是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精神。具体坚持四条原则:一是坚持目标引领。明确阶段性、战略性目标和任务,以便统一全省的思想和行动,引领各级向同一目标迈进。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将解决制约我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作为制定《实施意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所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都要紧紧围绕解决实际问题、破解发展难题、化解突出矛盾,力求做到实用管用。三是坚持改革创新。高举改革大旗,向改革要思路、要办法,充分体现改革的要求、创新的精神。四是坚持继承借鉴。要认真总结我省好的经验和做法,学习借鉴其他兄弟省区市新的思路和举措,并上升为全省的政策性措施和制度性要求。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8部分、36条。

      一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提出到2020年,达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安全保障水平;到2030年,基本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求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明确了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的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党委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各自职责,并落实到部门职责规定中。

      三是改革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机制。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功能,改革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体制,加强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村(居)安全生产管理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力量。特别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原则上不作频繁调整,对各级党委、政府研究、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频次提出了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企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的标准。

      四是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化进程。要求健全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严格安全准入及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特别明确出台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条件和产业政策,建立完善监管执法制度,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管执法行为。

      五是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要求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强化隐患治理监督,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安全生产整改令制度;强化预防控制管理,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风险和隐患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通过各相关部门联动,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治理;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

      六是强化安全基础保障能力。要求加大安全生产资金装备保障,建立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特别强调各级要将安全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明确了将安全生产专业化技术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矿山等高危行业领域率先强制实施。

      七是严格安全生产监督问效。要求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机制;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强监管部门与审判、检察、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研究建立安全生产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建立巡查通报机制;要求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建立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和体现安全发展水平的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严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

      八是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要求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方针、安全常识的宣传,加强社会舆论监督;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素质教育,特别是将安全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建立完善中小学安全教育和高危行业职业安全教育体系;要求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诚信企业激励和失信企业惩戒机制;同时,广泛发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谢谢大家!

      主持人

      谢谢王局长。下面开始提问。请提问的记者朋友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媒体。

      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河北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丽颖。记者 田梦 摄

      一、河北电视台:《实施意见》的出台对我省安全生产领域重要影响是什么?

      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丽颖:201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我省《实施意见》是在落实中央意见的大背景下研究起草的。

      《实施意见》是我省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指南和行动纲领,对于推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具有里程碑意义。

      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高危行业集中、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观,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不健全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依然突出,事故总量仍在高位运行,重大事故时有发生,这些问题都亟需用改革的手段和办法加以解决。因此,出台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十分必要、十分迫切,同时,《实施意见》的出台对我省安全生产领域的影响必将是长期的、深远的。

      二、河北安全生产杂志:《实施意见》中对促进安全生产“两个责任”落实提出怎样的措施和要求?

      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丽颖:首先,在促进政府落实监管责任方面,提出了要严格落实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及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强化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功能、改革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体制、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监督、规范和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等等一系列制度性设计,同时为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还提出了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和工作机制,省政府每两年对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及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实施一次巡查,重点巡查其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情况。

      其次,在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方面,提出了企业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当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赋予主要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等等一系列要求。

      三、河北日报:《实施意见》是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而且是以省委、省政府的名义印发全省执行,这次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是不是引起了省委、省政府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丽颖: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中央《意见》出台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克志书记、许勤省长分别做出批示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意见》,推进我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李谦副省长亲自调度安排,就《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多次提出具体要求。浩文秘书长亲自把关,带领有关人员对《实施意见》进行修改。省安委会成立了由省政府副秘书长王素文同志任组长,省安监局局长宋文玲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多个省有关部门主管领导组成的《实施意见》起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文件起草的组织领导工作。

      在《实施意见》呈报审核过程中,克志书记对《实施意见》亲自进行了审定,并要求抓紧下发。许勤省长先后两次对《实施意见》做出批示,并在省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上提出了明确的修改要求。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田向利,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梁田庚,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梁惠玲,省长助理尹亚力等省领导也亲自审阅了《实施意见》,并提出了高质量的修改意见。可以说,省委、省政府及有关省领导对《实施意见》制定出台是亲自参与、亲自把关,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支持。

      四、河北广播电台:《实施意见》提出的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措施整体来讲有什么特点?

      省安监局副巡视员王新国:《实施意见》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和制度上进行了一些改革设计。总的看有五方面突出特点:一是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作用,进一步突出党政同责原则,完善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实施意见》明确了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各级党委政府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频次提出明确要求。二是以“三个必须”要求为统领,谋划安全生产全省共治大格局。《实施意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关系,落实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三是改革完善政府安全监管机制,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保障能力。《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职能;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对安全生产工作给予支持保障,配精配强安全生产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完善各类功能区安全监管体制,改革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体制。四是突出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理念,努力设计重在预防的安全生产控制体系。《实施意见》提出要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2017年底前,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制定出台安全风险分级标准和管控措施,实行企业、公共区域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五是抓主要矛盾,找突出问题,对重点行业领域提重点规范要求。《实施意见》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建设、交通运输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均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和规范。

    河北省安监局副局长武志新。记者 田梦 摄

      五、河北青年报:据了解,县级以下的安全监管力量是比较薄弱的,请问这次改革对解决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问题做了怎样的规定?

      省安监局副局长武志新:这位记者提出的问题很好,县级以下的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也就是“最后一公里问题”,这是一个共性问题,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我省这次《实施意见》重点关注和解决了这个问题。

      针对县级以下监管队伍薄弱,《实施意见》规定,要重点充实县(市、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强化乡镇(街道)和各类功能区安全监管力量,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安全监管人员。对各类功能园区,要明确负责安全监管的机构,解决各类功能园区安全生产工作有部门负责、有人管的问题。针对我省港口较多(现有3港4区)的状况,深刻吸取天津港“8.12”事故教训,专门提出要明确、细化港区安全生产的地方监管和部门监管责任。

      针对安全生产“最末梢”的村(居),《实施意见》要求将安全生产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体系,推广村(居)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经验,引导成立安全生产互查自律组织,每村(居)至少设立1名安全生产网格信息员和1名安全生产公益岗位人员,负责日常检查、宣传、举报、报告、传达等。规定村(居)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向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开展后续工作。

      主持人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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