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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廊坊市多项民生保障标准达到京津水平一次性提标6项,全市将惠及困难群众7万余人

    时间:2017-08-31 18:26:30  来源:  作者:

      新闻发布会现场。孙泽恒摄

      长城网廊坊8月31日讯(记者 王成应 孙泽恒)8月31日,记者从廊坊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全市民生保障提标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自7月1日起,廊坊市一次性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儿救助、贫困高中生救助等6项民生保障标准,在全省排名第一,多项达到京津水平。据悉,提标后全市年需增加民生保障资金投入1.6亿元,增量、增幅均创历史新高。

      具体调整的标准为: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由城市平均每人每月532元、农村平均每人每月354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保障标准的1.6倍执行,并随低保标准同步提高,今年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1520元;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255元;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100元;将孤儿救助标准由机构供养每人每月1150元、散居供养每人每月70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1440元;开展贫困高中生救助,按照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资助城乡低保家庭高中生学费、住宿费。同时,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廊坊市此次提标工作具有以下特点:

      政府决心大。此次提标工作,廊坊市委、市政府以民生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相适应和与困难群众的需求相适应为原则,以实现城乡统筹、对标京津和走在全省前列为目标,对多项民生保障标准进行提高,体现了党和政府切实提高困难群众生活福祉的决心。

      覆盖范围广。一次对6项民生保障标准进行全面调整,提标的范围最大,前所未有。涉及到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和孤儿等多类困难群体。同时,首次针对低保家庭中的贫困高中生进行了救助,填补了全市空白。提标后,全市将惠及困难群众7万余人,基本覆盖了全部困难群体。

      调整增幅大。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增幅分别为12.8%和69.5%,是省定2020年目标任务的1.6倍;农村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城市“三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增幅分别为100%、130%和80.5%;新增贫困高中生救助,为低保家庭高中生发放学费、住宿费每人每年1200元、生活补助每人每年2000元,一步达到京津水平;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标准增幅为364%;机构和散居孤儿供养标准增幅分别为25.2%和106%,达到京津水平。

      “通过此次调标,全市民生保障工作基本实现了城乡统筹一体化,在全省保持领先水平,并且进一步缩小了与京津的差距。其中,贫困高中生救助达到北京水平,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儿救助等民生保障标准达到了天津水平。”廊坊市民政局副局长李永华介绍,廊坊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保障标准城乡统筹一体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孤儿救助、贫困高中生救助等5项民生保障标准,在全省排名第一。同时,廊坊市大厂、三河、固安等县(市)均进一步提高了各项民生保障标准。其中,大厂回族自治县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00元,达到了北京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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