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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酒后骑非机动车危险

    时间:2017-09-25 16:14:19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

    本报讯(通讯员 宁交轩 记者 王茸) 昨天南京交警公布,今年以来,全市发生醉酒后骑非机动车交通事故89起,骑车人酒后疏忽观察、措施不当是主要原因。

    9月5日凌晨3点左右,陆某喝过酒后骑电动自行车回家,途中因酒精作用,电动自行车骑得歪歪扭扭。当行至鼓楼区新民路39中附近时,逆向行驶的他将一辆正常行驶的自行车撞倒,导致自行车骑车人李某脚部骨折。事故现场,交警闻到陆某满身酒气。经检测,陆某血液酒精含量达287mg/100ml,属于醉驾。交警判定陆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还对其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罚款50元。

    交部部门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醉酒驾驶非机动车可处50元罚款。该交警还透露,在南京骑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经过鉴定达到机动车标准的,将按照酒后驾驶机车进行处罚,若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还将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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