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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锡铲除2个储存危险物品黑窝点

    时间:2017-09-15 15:59:16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王斌 丁波

    中国江苏网9月15日讯 近日,宜兴警方通过细致排查、缜密侦查,在宜兴官林镇桂芳村一举铲除2处非法储存危险物质“黑窝点”,查获涉案人员3名,查缴清理80余品种危险化学品10余吨,其中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550余公斤,及时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

    为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宜兴市公安局持续深入组织开展了“滚动式”、“地毯式”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工作,全力以赴将安全隐患苗头扼制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捉矢于未发。

    9月10日,该局官林派出所在日常排查工作中发现辖区官林镇桂芳村有2处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黑窝点”,潜藏着重大安全隐患。综合“黑窝点”现场情况,该局迅即组织治安大队、官林派出所警力对这2处“黑窝点”实施定点铲除行动和开展案侦追责工作。当日,办案民警在官林镇桂芳村杨家圩36号、40号民宅、简易板房中当场查获非法储存的“硝酸钠”、“镁、锌粉”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甲苯”、“盐酸”等易制毒化学品共计550余公斤,及80余品种的其他危险化学品10余吨;抓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涉案人员汤某根(男,63岁,官林桂芳村村民)、汤某(女,36岁,宜兴市永发化工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蒋某中(男,48岁,无锡市亚泰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等3人。经查证,汤某根等3人对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对照3名违法人员的违法情节程度,宜兴警方依法分别作出了行政拘留7日至10日不等的处罚,同时对“永发化工”、“亚泰联合化工”两家涉案违法单位予以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万元的处罚。现场非法储存的危险物质全部被查缴清理,安全隐患被排除。

    警方提示: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国家法律有明文限制性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通讯员王斌

    本报记者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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