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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治“熊孩子”,把“戒尺”还给老师 常州一小学酝酿惩戒制度并举行听证,校方认为适当惩戒对孩子有益

    时间:2018-11-23 08:15:18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

    听证会现场。

    11月22日下午,常州市局前街小学召开了一场关于惩戒制度的听证会,此次听证会上讨论了各种针对学生的惩戒方式,引起了热议。

    “我们知道会有很大的阻力,但是这件事对孩子有益处,对社会有贡献,我们就要去做。我们做的每一件事,是因为应该做,而不是容易做。”听证会结束后,该校校长李伟平在接受紫牛新闻采访时如是说。

    通讯员 曹奕 王燕 紫牛新闻记者 郭靖宇 文/摄

    “大招”

    百年名小酝酿“惩戒制度”

    出发点:“赏识教育”不能包治百病

    局前街小学的历史可追溯到清光绪二十八年即1902年,由龙城书院更名而来的“武阳公立两等小学堂”。

    “那个年代的老师,手里是有戒尺的。”常州市局前街小学校长李伟平表示,这次学校酝酿推出惩戒制度,是为了把对学生的惩戒权还给老师,同时也规范老师对学生的惩戒行为。

    李伟平校长毫不讳言,近年来,体罚和变相体罚遭到各方挞伐,“教育惩戒”也遭到殃及,成了禁区,赏识和鼓励仿佛成了教育界唯一的灵丹妙药。“赏识教育”只是众多教育理念和方式中的一种,不能包治百病,不是人人适用。“一个孩子在课堂上故意大喊大叫,扰乱课堂秩序,这个时候难道要对他的创新捣乱方法进行赏识教育?”

    李伟平校长也指出,现在对学生过度保护,家长过度干预,老师失去了一种管教的权力,“我们召开听证会是为了把管教权还给老师,让教育变得完整,不再只有心理学上的正强化,也需要有负强化。”

    讨论稿

    惩戒,是为了戒,而不是为了惩

    局小在讨论稿中表示,教育惩戒的实施原则包括了教育性原则、公平性原则、清晰性原则、有序性原则。这些原则要求惩戒的目的是为了戒,而不是为了惩。实施教育惩戒时要谨慎,要保证方式手段的人性化,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尊严。与此同时,惩戒应该就事论事,惩戒学生做错的事,要把人和事区分。犯错接受惩戒,但不能因此被贴上标签。在这一过程中,要让学生了解教育惩戒的意义和方式;其次惩戒必须在基于事实清晰、责任明确的情况下进行,以保证被惩戒学生对惩戒的认可和接纳。同时,要使家长清晰并认同惩戒的意义与方式,与学校教育保持一致。实施过程中,教师必须基于学生犯错的程度和次数给予不同的惩戒,不能越级,要让学生明白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

    据介绍,按照计划,未来将把该校的惩戒制度提前告知学生,并与学生制订《班级惩戒规范》。学生第一次犯错,提醒。学生第二次犯错,警告并告知家长。学生第三次犯错,实施相应的惩戒。学生再次犯错,提高相应的惩戒方式。

    7种惩戒情形和8种实施方法

    讨论稿上,教育惩戒的实施对象包括7种情形:

    1、经常不能完成自己力所能及的学习任务;2、经常不能达成局小学生日常作息规范;3、经常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影响班级集体学习和活动;4、经常怂恿他人犯错,并借助谎言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5、经常出现暴力倾向,伤害班级同伴; 6、经常不经过他人同意,随便取用他人的东西;7、其他(经学校实施教育惩戒指导委员会讨论认可)。

    此次讨论的教育惩戒的实施方式共有8种:1、批评;2、加倍劳动;3、取消部分特权,如不能评先;4、没收:暂时没收与违规行为有特定关系的物品;5、静坐:放学后将学生留下反思自己的错误,并与老师交流;6、诵读:诵读与错误行为相关的经典语录,并进行强制抄写和背诵;7、隔离:将无法与伙伴友好相处,或经常影响集体生活的学生从集体环境中抽离出来,与学校专业指导老师在独立的情境下学习一些时间;8、陪读:请学生的父母到校陪读,帮助老师共同督促学生。

    听证

    22日,紫牛新闻记者作为此次听证会的特邀媒体代表,在现场见证了这场听证会。现场除了学生代表5人之外,还有12名家长代表、该校的教师代表以及法院的法官、医院的心理医生等听证会成员。

    法律层面

    律师和法官强调“合法性”

    局前街小学的法律顾问赵凌率先发言。他表示,国家对此的立法尚处于空白阶段,学校惩戒制度的讨论,目前是全国第一家。赵律师表示,实施原则,应加上“合法性”原则,惩戒教育要符合《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不能对学生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以及其他侮辱人格的行为”,严格遵守负面清单。

    天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家事庭)副庭长王东莉也同意律师观点,认为实施原则中要增加“合法性”原则。此外,在制定时还要考虑可实施性,“比如有公开批评的规定,要考虑学生能否承受”。

    家长态度

    该管就管,教育离不开惩戒

    “我是一名80后,我小时候,父亲送了一把尺给老师,让老师对我该打就打。”三(9)班学生家长顾先生说,教育离不开惩戒教育,但是希望老师能够根据每个孩子的承受能力和错误程度,区别对待。

    一(3)班赵元正妈妈在发言中表示,她的大儿子在外国留学,因为穿错校服,被罚连续三天在食堂协助拖垃圾。“在外国,学校的惩戒制度很严格,而且都会告知家长。”她认为,局小准备推出的惩戒制度很有意义,并建议像外国一样,对肢体碰触的管理和要求严格一些。

    心理专家孙和英提醒,孩子的问题其实都来自家长的养育方式不当,建议学校设立对家长进行帮助的机构。

    校方陈述

    以爱为先,家校双管齐下

    “没有爱的教育是苍白的,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听证会上,局前街小学许嫣娜副校长,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常州市局前街小学关于实施教育惩戒的指导建议(讨论稿)》的内容。她强调:“教育惩戒是以‘爱’为先,是为了帮助学生进步发展,教育性是其最根本的原则。学生的成长需要家校双方的合作,双管齐下,提高惩戒效果。”

    参加听证会的学生代表也作了发言,给讨论稿“挑刺”。(听证会现场视频请扫刊头二维码观看)

    听证会后

    继续倾听,期待更尖锐的声音

    李伟平校长告诉记者,对于这次讨论,学校没有预设“标准答案”,听证会就是要提高惩戒制度的科学性,各方共同努力创设好这一制度。他同时表示,听证会虽然邀请了各方代表,但是人数依然很有限。与此同时,虽然现场大家唇枪舌剑,但是依然不能排除部分家长、学生“捡好听的说”的可能。“考虑到这些情况,我们觉得,听证会并不会一锤定音,还会在接下来的一周时间,通过我们的微信订阅号、学校邮箱收集大家的意见。无记名的观点可能会更尖锐,但这正是我们需要的。”

    据了解,意见征集结束后,校方会再次邀请专家、学生、家长、教师代表进行评估,在正式推出前,还会有试运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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