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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阴试行交通微违法“集赞”免罚

    时间:2018-05-10 08:18:27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达佶

    中国江苏网5月10日讯(记者 达佶 通讯员 刘丽)“本人骑电动车逆向行驶被交警查获,在此朋友圈曝光自己的行为,并积极改正,集齐20个‘赞’才可以被放行,请朋友们点赞,并吸取教训,一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5月8日上午,江阴市民小王因轻微交通违法在微信朋友圈“检讨”后被交警部门放行。据了解,轻微交通违法后,通过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内容向好友“集赞”,是江阴警方整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一项创新举措。

    针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随意性大,交通违法行为频发,不仅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且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加之违法成本较低,导致大多数人对一些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抱有“无所谓”态度的实际。今年4月中旬以来,江阴交警在加大对行人过马路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以及电动车不按信号灯通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中,尝试通过微信朋友圈“集赞”这种特殊的处罚方式,既给当事人一个深刻教育,又通过其微信朋友圈进行普法宣传教育,让更多的人知晓并遵守交通法规。截至5月8日,已有825位轻微交通违法者接受了在微信朋友圈“集赞”的处罚方式。

    据江阴交警介绍,这种“集赞”的处罚方式除适用行人和非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轻微违法行为,还包括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未达10%的;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10%的;外地机动车因不熟悉路况,驶入禁行区域等15种情形。民警实施微信集赞教育行为,参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简易程序规定操作,若当事人不愿采取该教育方式,不强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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