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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进一步优化职称申报条件 在全国率先畅通专业不一致人员职称申报渠道

    时间:2018-04-13 08:42:19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

    中国江苏网讯(记者 杨甜子)记者从江苏省人社厅了解到,《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出台。《通知》针对以往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过程中的政策盲点、具体操作标准不统一、随意性较大等问题,统一明确了相关政策规范。此外,进一步淡化学历要求,规定凡我省专业技术人才取得副高级职称后,不论学历高低,只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即可申报正高级职称。

    《通知》进一步完善了人才评价标准,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倾向。在原有初级、中级、副高级和高级职称申报的学历、资历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细节和操作标准。如对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人员,国家政策规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初定中级职称,但对不满3年的是否定助理级职称没有具体操作规定。《通知》明确,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助理级职称。《通知》还就同级转评和跨系列申报评审职称问题以及党校学历、技工院校等学历认定问题进行具体规定。如,同级转评须转岗满1年后方可申报评审,转评后须工作满1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原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记者注意到,本次省人社厅出台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创新提出了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申报职称的政策和渠道。对于获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可申报副高级职称。针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评定,《通知》明确,获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可申报副高级职称。同时,进一步淡化学历要求,规定凡我省专业技术人才取得副高级职称后,不论学历高低,只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即可申报正高级职称。

    省人社厅副厅长朱从明介绍,为不拘一格选拔培养优秀青年人才,《通知》提出了一系列倾斜政策,比如对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博士后工作站和流动站工作,经考核合格的博士后人员,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比如,允许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技术发明、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以及国家级一类技能大赛第一名获得者等破格晋升正高级职称等。

    朱从明表示,本次《通知》的出台,进一步优化了我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条件,更加符合我省实际,符合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有利于激发和释放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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