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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民警依法履职免责标准 江苏省公安厅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时间:2018-04-12 07:27:39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林元沁 苏宫新

    中国江苏网4月12日讯 省公安厅《公安民警依法履职免责标准(征求意见稿)》,11日公布并征求社会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依法履职免责原则、过责相当原则、主动纠错从轻原则等三项基本原则。公安民警违法违规履职造成危害结果,及时发现并主动纠正错误,积极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后果与影响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予追究责任。

    意见稿还列出民警现场执法过程中当事人自伤自残自杀的免责条件、民警制止阻碍执行职务行为造成伤亡的免责条件等四项常见的免责条件。

    意见稿指出,当事人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发生伤亡的,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属于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合法、 执行场所安全规范、 监管过程合法规范、 及时开展救援措施等几种情形的,应符合免责条件。

    意见稿还包含了因不能预见或无法抗拒的原因致使执法过错发生的;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发生变化,改变案件定性、处理的;因执法相对人的过错致使执法过错发生等七项其他免责情形。 (林元沁 苏宫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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