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江苏新闻 > “投资理财”陷阱多 检察官教您四招筑牢“第一防线”
  • “投资理财”陷阱多 检察官教您四招筑牢“第一防线”

    时间:2018-01-24 16:27:55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冒群

    1月18日,江苏省检察院召开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新闻发布会,发布了近3年以来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情况,分析了此类犯罪的特点和手段,并提醒公众擦亮眼睛,提高警惕,筑牢防范非法集资侵害的第一道防线。

    据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蒋永良介绍,2015年至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非法集资案件(包括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782件3676人,批准逮捕1321件1692人,起诉1610件3045人。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受理人数同比上升44.86%,集资诈骗案受理人数同比上升8%。

    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非法集资案件的特点。从省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看,非法集资犯罪分子往往通过“公司化”运作进行非法集资,一些被告人为实施犯罪而设立“皮包公司”,实质上无实体经营。这些公司有具体的经营场所、完备的组织架构、一定的工作人员,层级较多、分工明确,甚至在全国各地设有分公司或营业部,对社会公众的欺骗性很大。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运用,非法集资犯罪从“线下”向“线上”升级转型,辐射面更广,危害更为巨大。2017年江苏省检察机关共起诉利用互联网实施的非法集资犯罪17件,非法集资犯罪分子借助互联网开展宣传、销售、资金支付和归集,如搭建P2P网贷平台,并开发APP应用程序,最大限度网罗投资人。

    从2017年江苏省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件看,除传统的高息“借款”形式的非法集资外,以“投资理财”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件明显增多。中老年人一般有固定的养老金和一定积蓄,但因对金融、法律知识了解不多,极易轻信低风险、高回报等虚假宣传。针对这一特点,犯罪分子专门选择在公园、菜市场等中老年人较多的场所散发广告,或专门针对中老年人游说宣传吸引投资款。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起诉的宋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宋某等人以投资天长市金银山庄等养老项目为名,向中老年人宣传,并组织实地考察,非法吸收存款5700余万元。

    南京市检察机关正在办理的“易乾宁”系列非法集资案件,据涉案公司后台数据显示涉案金额高达100多亿元,被害人有6万余人,目前未兑付的金额达数十亿元。

    针对非法集资犯罪的新特点,检察官提醒,防范非法集资,公众须牢记四招:

    第一、牢记“收益越高、风险越大”,特别要注意,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在24%以内的,受法律保护;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的为自然债务,当事人可以自愿给付,司法不干预;超过36%的利息约定是无效的。

    第二、牢记“合法的融资应得到有关部门批准”,投资之前须查看融资有无批准文件,理性作出判断。

    第三、牢记“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仍是金融”,了解金融创新的基本知识,不被P2P、股权众筹、互联网理财等创新名词所迷惑,远离不靠谱的投资平台。

    第四、树立依法维权意识,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证据材料,以最大程度挽回损失。

    记者 冒群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