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江苏新闻 > 近期家门口交通事故频频发生 南京交警提醒出门需要小心谨慎
  • 近期家门口交通事故频频发生 南京交警提醒出门需要小心谨慎

    时间:2018-01-09 19:20:08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

    中国江苏网讯 驾车外出一路上都谨慎驾驶、平安无事,没想到到了家门口却发生了交通事故。近日,一辆私家车在小区门口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一名非机动车骑车人受伤。南京交警通过对近期的事故梳理发现,发生在家门口的交通事故可不少,驾驶人进小区和出小区时都要多个心眼,留意周边交通状况。

    拐入小区撞了电动车

    去年10月22日下午3点,才拿到驾驶证不久的驾驶人李某在朋友的陪同下刚刚练完车,在中山门大街钟鼎山庄门口正准备右转进入小区回家时与右侧一辆正常直行的电动自行车撞到了一起。所幸车速不快,只造成了电动自行车后座的小朋友软组织挫伤,并无大碍。最后南京交警一大队认定汽车驾驶员李某承担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小区门口“无接触”交通事故多

    除了上述的碰擦事故之外,小区门口发生的“无接触”交通事故也较多。交警三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刘宁说,他刚刚处理了两起家门口交通事故,都是此类“无接触”事故。其中一起事故发生在龙蟠中路七里街小区门口,同样是在非机动车道上,一名骑车人被一辆准备驶入小区车辆“吓倒”,由于汽车车速较快,突然从隔离带缺口冲出,导致电动自行车车主猝不及防,摔倒骨折。最后交警认定机动车驾驶员负全责。

    记者从江宁交警大队高新园中队同样了解到一起事故,当时车主刚准备拐入小区,结果突然驶出来一辆电动车,司机紧急刹车,可是电动车车主却吓得摔倒了,庆幸的是伤势不重。“雨雪天气更容易出无接触事故。”高新园中队负责人称。

    进出小区司机往往承担大部分责任

    南京交警一大队事故民警彭超云透露,在家门口交通事故中,进出小区的机动车司机往往要承担事故大部分责任。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37条,车辆进出道路,应当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机动车进出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不得妨碍非机动车、行人正常通行。

    彭警官说,机动车进出小区时,都需要借非机动车道通行,根据路权原理,非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有优先通行权,如果在非机动车道上发生事故,那么机动车就要承担事故责任。不过,彭警官还补充道,在他处理的小区门口交通事故中,常常有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逆行,与进出小区车辆相撞的事故,在这种情况下,非机动车车主也要为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买单。

    一定要减速并观察

    南京交警提醒,车辆驾驶人在进出小区时,一定要减速并左右观察,确定自己的行驶不会影响其他车辆,再缓慢通行,如果小区门口有看不到的盲区,更需要小心谨慎,而非机动车驾驶人在行经此类路段时也一定要把车速控制在能够及时刹车的范围之内,尽可能避免家门口事故的发生。

    通讯员 宁交轩 张建武 叶思琦 张莉

    记者 姚均祥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