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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法发布2017年度案件 江苏3起入选

    时间:2018-01-09 19:18:28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于英杰

    原标题: 2017年这些案件审判影响深远

    中国江苏网1月8日讯 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信发布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和十大民事行政案件。其中,江苏有1件刑事案件、2件民事行政案件入选。这些案件社会影响大、公众关注度高、案情疑难复杂、审理起来也很难,有的则是审判结果具有重大突破或借鉴意义。扬子晚报记者于英杰

      十大刑事案件

    于欢故意伤害案、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内蒙古农民收购玉米案、赵春华涉枪案、卢荣新无罪释放案、任润厚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违法所得申请案、“e租宝”非法集资案、山东非法疫苗案、组织刷单入刑第一案、彭宇华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案。

      十大民事行政案件

    王老吉与加多宝包装装潢纠纷案、全国首例证券支持诉讼案、女博士诉北大撤销学位案、腾格里沙漠系列公益诉讼案、福昌电子破产重整案、国内首起网购平台打假案、腾讯诉“今日头条”侵权案、生父母向养父母索要孩子案、首例“毒跑道”公益诉讼案、江苏省政府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案。

      ◎江苏案例

    任润厚案彰显反腐决心

    扬州中级法院审理的任润厚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违法所得申请一案入选2017年度十大刑事案件。

    根据上级指定管辖,2017年7月25日,扬州中级法院就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没收山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任润厚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违法所得申请一案公开宣判,裁定没收犯罪嫌疑人任润厚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由于我国并未规定缺席审判制度,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一些贪污贿赂犯罪的嫌疑人逃匿或死亡而无法到案时,诉讼程序就无法进行,使此类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及用于犯罪的财产无法追缴。为解决上述问题,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订增加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而任润厚一案也是第一个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大老虎”案。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适用,彰显了中央打击腐败犯罪的决心。

      生父母索要孩子案

    江苏法院审理的生父母向养父母索要孩子案、江苏省政府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案入选年度十大民事行政案件。

    19年前,马某夫妇将出生两个月的女婴送崔某夫妇抚养,双方未签订任何书面协议,亦未办理收养手续。女孩长大上高中后,马某夫妇却告上法庭,请求确认与其存在亲子关系,崔某夫妇收养关系不成立。该案经南通市两级法院依法审理,终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请(扬子晚报2017年12月2日A5版曾详细报道)。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认为,这一判决是“有温度的判决”,关键在于不局限于现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从实际出发,确认事实收养发生亲属法律行为后果的法律效力。

    明知对方无废硫酸处置资质,德司达(南京)染料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兼总经理助理王军、废水公用工程主管黄进军仍多次将公司的废硫酸交给其处置。江苏省环保联合会提起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德司达公司赔偿环境修复费用2428.29万元。后江苏省人民政府经申请作为原告参加诉讼。南京中院一审判决支持了两原告的诉请。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认为,该案与其他环境公益诉讼明显的一个不同是,人民政府作为原告申请参加环保社会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而且得到了法院支持。这是环境公益诉讼在诉讼主体方面的一个新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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