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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人大作用——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纪实之一

    时间:2018-01-02 20:41:03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许琴

    原标题: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人大作用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纪实之一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障。五年来,市委不断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在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工作上给予支持和保障。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与党同向、与民同心。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为民,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29部;监督刚性实效显著增强,听取审议“一府两院”报告106项,预算监督由程序性监督进入全口径、全覆盖、全过程、全公开实质性监督;听取和审议12项审议意见书落实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票决;对38个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和2名法检两院副职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依法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决议33项;代表提出的1912件建议全部办结,满意率98%以上,办成率由2013年的65.57%提高到2017年的77.8%,创历史新高。五年来,一部部法规的制定,一个个决定的出台,一项项报告的审议,一件件议案建议的办理,对我市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民主法治建设,都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市委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2014年1月13日,在市人代会开幕当天,本报全文刊登了一份重要的市委文件——《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监督实效的意见》,并配发评论员文章,在与会市人大代表中引起了强烈反响。这是全国第一份地方党委关于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专门文件。

    “《意见》共提出了6个方面14条具体要求,每一条既有原则性,又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绍泽说,这些内容紧贴南京人大工作实际,体现了市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在《意见》的统领下,全市人大上下联动,奋发有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履职评议、审议意见书督办、发挥代表闭会期间监督作用……一件件监督制度建立完善,一项项监督举措落实生效,全市人大监督工作步入了快车道。围绕该《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制定配套落实文件20件。

    五年来,市委把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作为改进党委执政方式的重要工作内容,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意见,支持和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比如,五年来,市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出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意见,为做好新形势下全市各级人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和制度保障;出台有关制度和实施意见,保证人大正确有效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职权;出台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报告机制的意见,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出台关于加强全市区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夯实地方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

    五年来,市委始终高度重视人大工作,不断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

      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全过程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作为党在人大设立的领导机构,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向市委报告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已经成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常态。五年来,常委会党组向市委提出书面请示和报告近70份,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全过程。内容涵盖人大立法规划计划、召开重要会议、组织重要视察、举办重大活动、出台重要文件以及党组自身建设等各个方面,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全过程。与此同时,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并及时就人大立法、监督、决定、换届选举以及自身建设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做出决策,为做好我市人大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和坚强政治保障。

    2017年10月13日,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启动之前,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和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建议。会议指出,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有序推进,选好人大代表,建设一支德才兼备、代表性强、结构合理、服务人民、履职水平高的人大代表队伍。要严肃换届纪律,严格执行“九严禁”要求和“九个一律”处理规定,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贯彻执行市委决策部署,更好发挥人大作用

    按照市委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就严格控制煤炭消耗总量、严格控制水污染排放强度、加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推进四大片区工业布局调整、江北新区行政管理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使党委的重大决策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2014年2月,为切实加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的决定》,将全市四分之一的国土面积列入永久性保护区。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说,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就保护生态红线区域作出决定,就是要推动加快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形成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高压态势,让生态红线真正成为一条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2017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江北新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授权江北新区管委会及其职能机构行政主体资格和行政管理事项,为新区提高行政效能、释放改革活力、加速发展步伐提供了法律保障。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并从2016年开始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激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树立宪法意识、带头遵守宪法。在省市委统一部署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的纪律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圆满完成市本级和区镇两级人大的换届选举任务。

    本报记者 许琴 本报通讯员 肖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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