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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省公安厅表彰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个人

    时间:2019-04-04 18:47:25  来源:  作者:

    东北网4月4日讯(记者 杨帆) 近日,省公安厅表彰了在2018年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省公安厅表彰了哈尔滨市公安局平房分局等15个单位为“2018年全省公安机关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公安局”;表彰了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督察支队现场督察大队等45个单位为“先进基层科所队”;表彰了大庆市公安局卧里屯分局社区警务三大队大队长孙爱国等20名同志为“先进基层科所队长”;表彰了佳木斯市公安局作风办副主任张伟等59名同志为“先进个人”。

    据统计,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省公安厅连续3年出台全省公安简政放权意见,动态调整省市县三级公安权力清单,确定政务服务事项204项,实现“最多跑一次”186项、延时服务125项、可物流快递68项、可全城通办71项、可在便民点办理5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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