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黑龙江新闻 > 住房专项维修金使用备案减为5个工作日
  • 住房专项维修金使用备案减为5个工作日

    时间:2018-11-13 14:20:41  来源:  作者:

    生活报11月13日讯 生活报记者了解到,哈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进一步简化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程序,压缩办理时限,使维修资金使用备案由原来的12个工作日减少为5个工作日。

    为提高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及拨付效率,该中心将备案材料由原10余项减少到7项。同时,该中心今年在原有公示制度基础上施行“双公示制度”。即申请人在征集业主意见后,在小区公共区域和媒体同步公示,公示期为7天;申请人在项目竣工后,在建筑公共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目前,哈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已经进行使用备案并划拨维修资金582笔。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