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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鹤岗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在棚改安置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18-06-04 17:46:02  来源:  作者:

    日前,鹤岗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在棚改安置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鹤岗市棚改办原聘用人员崔德海贪污案。2017年9月,崔德海在市棚改办聘用期间(现已解除聘用关系),负责动迁现场指挥、动员、组织评估、洽谈安置补偿等工作,个人出资132500元购买动迁户蔡云海家442.94平方米仓房和猪舍,利用职务便利将其评估为可居住房屋,并置换棚改办安置楼房221.47平方米,价值343279元。2018年5月8日,因犯贪污罪,崔德海被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工农区棚改办原负责人李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择优选取房源问题。2016年9月以来,工农区棚改办对工农区47委房屋开展棚户区改造工作,在房屋安置过程中,李雷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他人择优选取20余户房源,并因此类问题引发群众上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8年5月16日,因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他人择优选取房源等问题,李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鹤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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