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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省要求做好转办举报案件办理工作 整改措施不落实等将追责主要领导

    时间:2018-06-02 06:45:15  来源:  作者:

    生活报6月2日讯 为做好督察期间的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 6月1日,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下发《关于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强调,各市(地)、单位要进一步理清工作职责,实施市级领导包案制,逐一明确具体问题负责人。设立专门机构,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举报案件,要准确核实、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对案件办理反馈情况较差的市(地)、单位,省协调联络组将予以公开通报。

    《通知》明确,各市(地)、单位对举报事项要快查快处,对转办案件逐一核实,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逐个问题明确领导责任和各县(市、区)、相关单位主体责任,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标准和时限。整改进展情况应及时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如发现整改措施不落实、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向被举报对象通风报信,瞒报、漏报、迟报重要信息,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通知》要求,要及时转办举报案件,按要求反馈案件办理情况。各市(地)、单位收到举报案件后要立即转办至各县(市、区)、相关单位。对举报案件转办不及时,影响案件办理结果的市(地)、单位,将给予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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