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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守好生态聚宝盆 苍茫林海绿生金

    时间:2018-05-31 09:09:27  来源:  作者:

    黑龙江日报5月31日讯 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推进生态修复,要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快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石漠化综合治理。

    龙门河湿地美如画。

    两年来,我省地方林业系统积极推进绿色发展,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推进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建设等重大工程,开展绿化龙江大地行动,全力推进生态建设,促进林业更好更快发展。

    三年造林350万亩林业生态建设不断加强

    始于1978年的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至今已历经整整40载,累计造林保存面积4484.12万亩。作为一个有着40年历史的生态建设工程,三北防护林建设近两年积极推进科尔沁、松嫩平原两个百万亩防护林基地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科尔沁百万亩防风固沙林基地建设完成治沙造林143.13万亩,沙区造林保存面积达到566.85万亩,沙区森林覆盖率由不足2%提高到9.21%;松嫩平原百万亩农田防护林建设完成造林165.1万亩。两个百万亩项目建设使农田防护林结构更加合理、功能全面提升,为粮食生产提供了生态保障。

    山河屯林业局曙光林场的红叶王国。

    在我省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中受益最大的当属拜泉县,从三北工程初期的黄沙漫天、沟壑纵横,到现在的林网格田、秀美山川,粮食连年产量超过10亿斤,这样过山车式的发展,使拜泉人在生态环境的良恶变化中深切感受到生态环境对于生存发展的重要性,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失去了绿水青山,也就失去了金山银山。两年来,拜泉县开拓创新,走出了一条以完善的防护林体系带动林业经济、林业产业和森林旅游发展的民生林业之路。

    两年来,我省林业生态建设不断加强,尤其是省政府关于开展全省林地、湿地清理,保护自然生态资源工作部署后,各地加大了清理力度,对侵占、开垦、蚕食的林地全部进行了登记造册,做出还林规划。各县(市)在造林绿化工作中坚持采取“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企业、合作社和个人等社会资本投入造林,解决国家造林补贴不足的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仍以各种方式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造林绿化工作,实现国家和省投一块,地方筹措一块、群众投工投劳解决一块。近年来,各地积极尝试栽植生长周期短、经济收益高、林农易接受的经济树种。通河县委县政府对发展大果榛子极为重视,提出把通河打造成“中国大果榛子第一县”的奋斗目标。林口县编制了《沙棘产业五年规划(2018-2023)》,以发展沙棘产业为重点建设任务。穆棱市成立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了经济林产业园。齐齐哈尔市大力发展坚果林、果林、北药材,辟建大规模果园和特色经济林基地。此外,在造林绿化中,各地结合实际,推进村屯绿化工作,极大地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

    据统计,2016-2017年,我省完成造林绿化总面积234.9万亩。2018年,我省下达年度造林计划117万亩,截至5月25日,全省调度完成117.01万亩。2016年~2018年,全省可完成造林面积351万亩,占五年总计划的65.7%。同时我省全面加强森林经营抚育,完成森林抚育170.6万亩,编制实施《黑龙江省森林经营规划》,推动全省森林质量精准提升。

    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守住生态红线

    在祖国的边陲嘉荫,有一个这样的家庭,他们家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壮举,但他们全家人用自己的坚守默默守护着一片绿水青山。这对夫妻名叫孙广波、生翠华,两人都是嘉荫县林业局职工。由于工作需要,2009年,夫妻俩一同被分配到茅兰沟防火望塔担任望员工作,转眼已坚守了九个春秋。九年来,她们以山为伴、以塔为家、以苦为乐、甘于奉献,用信念坚守着森防精神,用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人员通过卫星监测林区火情。

    森林防火望员每天需要十几个小时不间断的望,及时传递数百乃至上千条信息。在我省林区现有数千名望员从事着和孙广波、生翠华一样的工作。他们被称为“森林守护神的眼睛”,保护着大森林的安全。

    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省委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重点督导事项,由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森防指组成联合督查组,连续2年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和省林业厅把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作为首要任务,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和部署森林防火工作,从严、细、实上下功夫。全省上下按照省委要求,认真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有效推动了全省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实。2016年以来,全省没有发生大的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发生数量和林地过火面积明显下降。近3年年均森林火灾发生39起,年均林地过火面积115公顷,分别比前10年年均发生森林火灾减少26.42%和减少林地过火面积89.7%。通过森林防火工作的有效开展,全省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有效维护了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能源安全。

    近年来,我省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取得显著成效。2017年,全省落实国家级公益林管护5061万亩,天然商品林管护2016.2万亩,开展打击毁林种参、林地湿地清理、违法采石采沙和破坏、侵占森林湿地资源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有效地震慑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全年受理森林和野生动物违法案件1028起,查处955起。审核、审批占用林地项目212项,面积1322公顷,受理行政许可申请37项,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255份。集中开展了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综合整治行动,举办“爱鸟周”宣传活动,认真开展中央环保督查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开展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管平台建设。

    湿地保护管理多项工作领跑全国

    我省拥有湿地面积556万公顷,位居全国第四位,是名副其实的湿地大省。近两年,我省紧紧抓住湿地保护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坚持把湿地保护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推动。全省湿地保护管理制度框架基本形成。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对保护生态环境起着重要的作用。

    2003年,我省在全国率先颁布《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2016年1月1日起,重新制定的《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新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对湿地保护管理负总责以及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通过名录管理、产权登记、理顺机制、规范措施、合理利用等多种方式手段,全面加强湿地保护,不仅在湿地立法方面使黑龙江省再一次引领全国,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中,湿地保护地方政府负总责、湿地分级和名录管理等多处都借鉴了我省的做法和经验。

    2016年底,省政府正式对外发布黑龙江省湿地名录公告,是目前为止全国唯一发布全省湿地名录的省份。湿地名录的制定和发布,是落实科学划分和界定湿地边界、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的重要保障,也是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的重要基础,是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重要依据,有效地遏制了破坏湿地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切实加强了湿地资源的有效保护和管理。

    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黑龙江省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实施方案》,圆满完成了省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有关目标任务,也是今后一段时期内我省湿地保护工作的行动指南。

    编制《黑龙江省湿地保护规划(2016-2020年)》。2016年3月启动《黑龙江省湿地保护规划(2016-2020年)》的编制工作。规划将我省77处湿地公园、87处省级以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和9处湿地保护小区全部纳入湿地保护体系范围,包括湿地保护恢复项目127项,湿地恢复与功能提升项目23项,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项目64项,能力建设项目127项,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9处。在规划基础上,组织专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建立湿地项目资金储备库。

    与此同时,《黑龙江省湿地保护小区管理办法(试行)》、《黑龙江省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管理办法》、《黑龙江省退耕还湿项目管理办法》、《湿地监测技术规程》、《省级湿地公园建设规范》等系列规章制度和地方标准的制定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省湿地保护工作的相关制度规范,标志着我省湿地保护管理制度框架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机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管理能力逐步提高。通过开展调查监测、宣传教育、业务培训、保护与恢复等相关工作,全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逐渐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为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水环境安全、粮食安全及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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