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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谱写新时代民政为民的新篇章

    时间:2018-05-31 10:20:31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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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年来,全省民政系统贯彻落实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找准服务龙江经济社会建设的切入点,把握保障民生与振兴发展的契合点,积极推动民政各领域改革,切实发挥民生兜底保障作用。今后,全省民政系统将坚持“抓学习,提素质;抓管理,夯基础;抓改革,求突破;抓保障,惠民生;抓作风,强队伍”的工作思路,奋力谱写新时代龙江民政工作新篇章。

    漠河的一家养老机构,每逢夏季都会吸引大批旅居养老的候鸟老人。

    黑龙江日报5月31日讯 积极履职作为为龙江经济腾飞添翼

    两年来,我省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创新发展,借助生态优势叫响“夏季养老在龙江”的品牌。省政府成立养老服务业发展推进组,全方位推动养老、健康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在全国举办了20场候鸟养老推介会,2016年以来,吸引近400万外省老人来龙江旅居养老。品牌营销战略加速养老产业转型升级,省委深改组专门成立养老产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统筹推进养老事业和产业协调发展,研究制定了《全省养老产业改革工作意见》,提出了整合养老资源及“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构建经营性体制、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培育养老消费市场、强化养老服务监管、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六项改革目标。充分对接老年人需求引领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发展养老产业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在全国首推服务清单制度,实行清单式服务。深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考核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健全农村养老服务和供养体系,农村养老难问题得到缓解。截至2017年底,全省养老床位数达到23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32张,高龄津贴、失能补贴制度全面落实,每年惠及全省35万高龄及贫困失能老年人。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鑫海社区邻里文化节。由省民政厅提供

    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我省民政部门在农垦、森工行政职能移交和办社会职能改革中主动担当作为。省民政厅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深入开展调研指导,充分做好行政职能移交及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相关准备工作。为做好煤城及森工林区困难群众和转岗失业人员救助工作,省民政厅厅领导带队专项推进,基层民政部门抽调1459名工作人员组成404个调查组,对3.76万户困难职工家庭逐户开展拉网式排查,切实摸清底数。对符合条件的森工林区困难职工和群众落实各项救助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2017年全省共将龙煤困难职工及家属3351人纳入低保救助范围,临时救助困难职工和家属2.9万人。

    我省各地民政部门设置的爱心超市给贫困户提供帮助。

    我省民政部门围绕国家和我省发展战略,优化区划设置。对于构建对外开放格局具有重要促进作用的行政区划调整项目进行优先审核,按程序提请省政府审议,向国家申报争取。2016年以来,先后实施撤县设市、撤乡设镇等行政区划调整项目39个,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发挥地名管理工作服务作用,以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为契机,抓好普查制度建设、地名文化建设等,在全省开展了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

    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改善民生

    两年来,我省民政部门不断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管理服务水平,编密织牢社会救助保障网,紧紧兜住民生底线,全力保障我省305万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民生新需求,形成“9+1+N”大救助格局,在保障好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受灾人员的同时,将去产能贫困人口、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困难残疾人、农村困境儿童等纳入救助范围,基本涵盖了现有各类困难群体。低保标准逐年提高实现“十一连增”,与2016年相比,城乡低保标准分别由530元/月和3710元/年提高到540元/月和3780元/年,均增长了1.9%;城市特困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由13716元/年和9600元/年提高到14520元/年和10164元/年,均增长了5.9%;农村特困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由6720元/年和4704元/年提高到7548元/年和5280元/年,均增长了12.3%。同时,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务求精准,务求“政策衔接精准、程序衔接精准、机制衔接精准”,严格把握农村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认定条件,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申请低保、特困救助待遇的审核审批程序,避免“漏保”、“错保”。截至目前,全省有20.3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有0.66万贫困人口纳入特困供养范围。

    五百余名沪浙知青老人组团赴龙江旅居养老。由省民政厅提供

    我省民政部门不断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建设。建立全省儿童保障服务和救助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工作,截至2017年末,全省排查出5.2万农村留守儿童,建立了档案,明确监护责任。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重点解决儿童中无人监护、失学辍学、无户籍等问题,对446名监护情况差的父母进行了批评教育;落实了5781名儿童的监护责任,监护率达到100%。推进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落实落地,2016年起全省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最低标准达700元/人月,部分地区达到1500元以上。构建覆盖城乡的工作网络普惠服务全省儿童,推进儿童工作体系网络化建设,目前,全省儿童福利院建设已经达到市级全覆盖,全省4213个社区建立“儿童之家”,77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服务。

    在省社会福利院,社工为半失能老人们开展小组活动。由省民政厅提供

    积极推动殡葬改革进程,落实惠民政策给百姓“身后事”减负。我省建立了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殡葬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民政部门将惠民殡葬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发挥补贴机制的激励作用,减轻群众负担,全省各市地、县基本落实了惠民政策,对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收费实行减免或补贴。我省把殡葬移风易俗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之中,建立健全了节地生态安葬和加强殡葬管理的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在城市和人口较为集中的乡镇,着力发展城乡公益性骨灰堂,建立海葬补贴制度,确定海葬补贴标准每户1000元,全年火化率达到78.3%,同比增长6.8%。规范服务解决百姓关注问题,建立了殡葬市场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规范各类殡葬服务机构服务管理。积极完善清明节服务保障工作,全省连续多年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没有发生安全事故。

    省希望工程乡伴童行项目,招募大学生在寒暑假为村里贫困留守儿童进行课外辅导。

    我省民政部门服务基本民生需求,婚姻登记、救助管理等专项社会服务不断加强。我省年均婚姻登记量近50万对,2017年全省结婚登记28.78万对,离婚登记17.77万对,全省民政部门在婚姻登记窗口推广“四零”服务承诺,受到群众好评。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指导和推进全省各地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为办理内地居民收养登记、涉港澳台居民和华侨收养登记的基层部门提供实时在线登记服务。扎实开展救助规范管理,以推进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为依托,全面开展救助工作,全省救助站(儿保中心)年均救助2.5万余人次,2017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64万人,同比增长3.6%。开展“寻亲服务”“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活动取得积极进展,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救助工作,救助管理信息全部上报全国救助寻亲网。

    两年来,我省民政部门树立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新理念,全面提升综合防范能力,建立健全了具有龙江特色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积极转变工作理念,出台我省《实施意见》,立足预防先行,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推动综合减灾,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注重风险防控,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加强物资储备提高综合减灾能力,全省现有救灾物资储备库48个,中央级1个、省级7个,中央支持县级建设或市县自建40个,全省减灾示范社区总数达到628个。开展了物资调运实战演练,培训灾害信息员2000余名。做好救灾工作全力以赴应对自然灾害,全年发布预警信息200余次,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4.34万人,下拨救灾物资3.34万件、生活救助资金1.56亿元,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优抚保障、退伍安置、双拥共建同步加强。我省持续提高抚恤补助标准,积极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培训服务,推动社会化拥军向军民深度融合发展,优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2017年,“三属”定期抚恤金实现城乡一体化,烈属抚恤金由21030元提高到23130元,同比增长10%,在乡老复员军人抚恤金由14700元提高到15900元,同比增长8.2%。推进完善了“优抚补助、全员参保、优惠减免、大病救助”等“多位一体”优抚定点医疗保障体系,实现“一站式”结算服务全覆盖。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妥善推进,两年来,全省选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9万人,占已接收总数的97%。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意见》等9个配套政策,全省共培训退役士兵1.6万人。搭建了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和就业服务网络平台,每年定期举办退役士兵推荐就业现场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1万多个。双拥共建取得新成效,国家级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中,我省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县)13个、爱国拥军模范单位2个、爱国拥军模范2个;完成了第8届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区)创建考评和命名表彰,命名59个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区)、表彰了161个双拥先进单位和100名先进个人。

    创新管理方式 打造共建共享治理格局

    我省民政部门加强城乡社区创新治理和乡镇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编制了《黑龙江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7-2020年)》,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大幅攀升。深入开展全省农村示范社区创建活动,逐步扩大示范社区覆盖面和群众受益面加快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每年推动建设300个农村示范社区。积极推进全省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省城市社区达标率达到92%,农村社区建设达标率达到30%。

    社会组织建设有序推进“放管服”工作,完成1183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简政放权与网上审批稳步推进,网上审批率达100%;取消审批时社会团体和基金会注销登记“债权债务公告”、社会组织办公地点现场考核环节;稳妥开展依法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严把社会组织党建入口关,扎实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覆盖。规范有序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变更、注销登记。引导激励社会组织、社工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引导全省性异地商会发挥作用,促进优化发展建设。支持基金会服务龙江重点工作,以公益项目为牵引,助推科技“双创”工作加速发展。

    社工和志愿服务发展迅速,社工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省民办社工服务机构达到136家,目前省内已有15所高校开设了社会工作(社会学)专业,每年毕业生达600人,累计超过9千人,6所高校设立了社工硕士学位(MSW)。近年来,全省举办社工服务人员培训班、社工管理人员培训班等,累计培训1.5万人次。目前我省专业社工人才有3.67万人,持证社工达到5千多人。全国志愿服务系统中,我省注册志愿者达233万人,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达156个。积极推进民政部特困老年人社工服务示范项目、“三区”社工人才支持计划、“大爱之行”项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留守儿童社工服务项目等,以及省内的社区社会工作、特困老年人社工服务、农村留守人员社工服务试点项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省民政部门将牢记总书记嘱托,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按照“抓学习,提素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抓管理,夯基础,全面提升民政工作的质量效益;抓改革,求突破,努力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水平;抓保障,惠民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抓作风,强队伍,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全面完成民政各项重点任务,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奋力谱写龙江民政工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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