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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尔滨市松花江沿线启动大整治

    时间:2018-05-25 14:28:16  来源:  作者:

    生活报5月25日讯 24日,哈市召开全市江上集中整治工作动员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哈市从即日起启动松花江哈尔滨城区段江面及岸线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整治结束后,立即转入常态治理阶段。哈市编办要结合机构改革,研究设置专门管理职能部门,统筹负责江上日常管理工作。

    清理迁移违规停泊船舶取缔三无船舶

    清理迁移沿江违规停泊的趸船、渔船、采砂船等船舶,依法查处取缔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三无”船舶。

    没有合法审批手续设置的码头、餐饮趸船、水上浮动设施等各类设施,非法占用河道、滩涂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停放的船舶,在堤岸上摆放的渔船、废弃船舶或者其他废弃设施,应当自即日起十五日内自行迁移。对不主动迁移、不配合政府整治工作的,依法清除。

    利用趸船码头从事合法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建立垃圾、污水收储运制度和措施,不得向江中倾倒垃圾和排放污水。

    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管理单位应当对江畔公园、风景区景观建筑、公共服务设施和沿江码头、船舶、水上浮动设施进行整修、清洗、粉刷和修饰。

    对在堤坡上违规设置扶梯、廊桥,摆放废弃船舶或者其他丢弃设施、非法占用沿江滩涂私建滥建等行为,进行清理整治。

    完善沙滩浴场服务设施设停车泊位、出租车乘降点

    每年6月到9月,在防洪纪念塔江段、九站公园江段、一湖三岛等水域,统筹组织龙舟赛、帆船、赛艇、伞翼滑水、水上飞行器比赛、摩托艇公开赛、橡皮艇拉力赛等体育和赛事活动。

    在划定的安全水域,组织开展乌篷船、舶板船经营。在安全水域划定活动区,设立公共沙滩浴场,进一步完善、加强现有公共浴场的基础设施和救生力量。

    冬季冰雪节期间,在松花江公路大桥至九站公园江段、群力音乐公园江段、环太阳岛等自然冰面,可以开展冰帆、冰橇、冬泳、冰上龙舟、伞翼滑雪、环太阳岛越野滑雪、国际冰雪自行车、雪地马拉松等比赛活动。

    加强沿江景观带和沙滩浴场停车管理,合理设定停车泊位和出租车乘降点,在沙滩浴场等市民集中游玩区设立游客服务中心、公共卫生间等服务设施。

    整治范围

    西起四方台大桥,东至滨北线松花江公铁两用桥,南起松花江南岸外延一百米,北至松花江北岸外延一百米围合区域内的陆域和水域。

    重新规划码头划分14个区域

    公务3处(群力、九站、道外)

    自用3处(群力、松浦大桥江北1处、港务局)

    旅游、轮渡4处(通江街、斯大林公园、道外、太阳岛)

    体育赛事码头1处(江北一湖三岛)

    餐饮码头2处(松浦大桥下游江南江北各1处)

    渔船码头1处。

    码头应当设置统一服务标识和监督举报电话。

    查处下列违法行为

    未经审批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域或者陆域进行经营活动的;

    在江畔及旅游景区非法喊客、揽客、兜售船票等扰乱公共秩序的;

    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非法从事导游活动的;

    进行露天烧烤、私搭乱建和乱摆乱放以及其他影响江上环保、安全的。

    任何单位个人严禁12类行为

    (一)擅自设置码头或者水上浮动设施;

    (二)船舶在规定的停泊区域外随意停泊;

    (三)未经许可占用河道、滩涂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四)违规在堤坡上设置扶梯、廊桥,在堤岸上摆放废弃船舶或者其他废弃设施;

    (五)使用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三无”船舶航行;

    (六)扰乱市场秩序、公共秩序,以不正当行为争抢客源及提供运输服务;

    (七)未经审批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域或者陆域进行经营活动;

    (八)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非法从事导游活动;

    (九)进行露天烧烤、私搭乱建乱摆乱放;

    (十)违反规定向沿江陆域、水域倾倒垃圾、排放污水;

    (十一)在码头、水上浮动设施外体乱贴、乱画、乱挂、乱设广告;

    (十二)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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