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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保卡刷日用品将取消药店定点资格 发现骗保行为可拨0451-87130114举报

    时间:2018-03-29 10:57:15  来源:  作者:

    生活报3月29日讯 我省社会医疗保险局28日发布通告,近期,违规使用医保卡个人账户购买生活用品的情况仍时有发生,省医保局将于近期集中力量对全省范围内所有省直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省医保局将设立骗保违规举报电话,对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骗保违规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省医保局举报投诉,电话:0451-87130114。

    据悉,定点零售药店如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一经发现查实,立即解除服务协议,取消定点资格:1.对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售卖日用品等;2.替非定点零售药店代刷医保个人账户;3.对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进行套现交易;4.盗刷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

    对取消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定点服务资格。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在经营过程中有违反执业规范行为的,将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参保人员骗保有何处罚?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进行了解释,确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务的行为,即应当认定为诈骗罪。

    《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将在201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意见》中明确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将限制乘坐火车高级别席位,包括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座以上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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