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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尔滨市交警持续夜查酒驾 “二次酒驾”面临更严重处罚

    时间:2018-03-19 19:42:29  来源:  作者:

    东北网3月19日讯(姜文鑫 记者葛金鑫 编辑彭佳丽)哈尔滨市交警部门开展打击酒驾百日会战以来,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夜查酒驾专项行动,极大地警示震慑了违法驾驶人。然而,面对交警部门的从严管控,仍有个别驾驶人铤而走险,其中更不乏“的哥”酒驾、二次酒驾等违法典型。

    3月18日夜,交警太平大队在天恒大街沿线设立临检点,对过往车辆依次进行筛查,重点打击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1时43分许,执勤民警在检查一辆车牌号为黑ATG453的出租车时,发现该名出租车驾驶人有酒驾嫌疑,遂对其进行现场酒精检测,结果为63.1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将其带回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据驾驶人张某自述,当天他在东风镇与三名亲友聚餐,以为该时间段不会有交警检查,便驾车回家,没想到还是被抓个正着。司机张某将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以及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3月17日,交警道外大队四中队中队长吴涛带领10名警力在大方里街沿线设卡查处酒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23时4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黑A822FF小型越野车在距离检查点数十米时,突然停车不前,这一反常行为引起执勤交警的注意,遂上前进行检查。经对驾驶人杨某进行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2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带回大队进行处理时,民警发现杨某并非第一次因酒驾被处罚。在2017年4月27日20时许,他就曾因酒驾在先锋路内陆港附近被交警部门取缔,当时酒精含量为40mg/100ml,由于是初次饮酒后驾车,被处以了罚款、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处罚。不到半年的时间杨某又重蹈覆辙,而这一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杨某将因“二次酒驾”依法面临驾驶证被吊销,罚款2000元,并且行政拘留10日的严厉处罚。

    交警提醒:聚餐饮酒后,同行亲朋要做好劝诫义务,驾驶人自身也应杜绝侥幸心理,切勿图方便而选择酒后驾车。交警部门重点提示曾因酒驾被查处过的驾驶人,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的,其违法行为将在公安信息库内留存,经学习重新取得驾驶证后,无论身处何时、何地,再次酒后驾车均属“二次酒驾”,也将面临更为严重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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