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黑龙江新闻 > 牡丹江市委宣传部授予陈薇"牡丹江楷模"荣誉称号
  • 牡丹江市委宣传部授予陈薇"牡丹江楷模"荣誉称号

    时间:2017-03-30 23:50:18  来源:大鹏新闻网-牡丹江晨报  作者:

      东北网3月22日讯 陈薇,女,中共党员,1969年5月出生,1986年参加工作,生前任牡丹江市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教育护理保育员,2017年1月31日因病逝世,年仅49岁。陈薇同志从事孤残儿童教育护理工作30多年来,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忠实践行在党旗下许下的庄严誓言,以天下最伟大的母爱,精心呵护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为孤残儿童的健康成长奉献了毕生的心血,用生命谱写了人间大爱。陈薇同志曾先后荣获“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黑龙江省“民政系统劳动模范”、牡丹江市“优秀共产党员”、“最美牡丹江人”、“五四青年奖章”、“十佳女职工”等荣誉称号。

      30多年来,陈薇同志把孤残儿童当做自己的孩子,舍小家顾大家,克服各种困难精心看护、周到喂养、耐心教育,让他们体验到了家的温暖,她也被孩子们亲切地称呼为“妈妈”。陈薇同志善于思考和钻研,她发明的滴管喂食法,挽救了20多名唇腭裂儿童的生命,她倡导的“拥抱孩子制度”、“周末妈妈”活动,让院里的每一名孩子都体会到了爱的呵护,她编撰的《婴幼儿护理操作规程》,成为儿童福利院多年延用的护理养育指导手册。陈薇同志心里无时无刻不装着孩子,在生活本不宽裕的情况下,先后将3名孤残儿童带回家中抚养,其中一名从6个月一直抚养到17岁。她在病重期间和弥留之际,还一直惦记着福利院里的孤残儿童。

      陈微同志是我市优秀共产党员的典范,是优秀基层工作者的代表,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追求崇高思想道德境界的榜样。为表彰陈薇同志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陈薇同志的宝贵精神,激励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为加快推进牡丹江振兴发展奋发有为、建功立业,市委宣传部决定授予陈薇同志“牡丹江楷模”荣誉称号。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积极向陈薇同志学习,学习她信念坚定、对党忠诚、不改初心的党员本色;学习她胸怀大爱、无私奉献、无怨无悔的崇高品格;学习她不畏艰难、矢志不渝、不懈追求的执着意志;学习她勤勉敬业、恪尽职守、敢于负责的担当精神。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陈薇同志为榜样,坚定信念、勇于担当、求真务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忘初心、凝心聚力、开拓创新、阔步前行,为实现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立的目标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