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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尔滨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将提高到200元

    时间:2018-02-09 17:48:24  来源:  作者:

    东北网2月9日讯(记者 杨金光) 9日,哈尔滨市民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哈尔滨市将扩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标准提高到城乡统筹每月200元,并引进社会组织(企业)提供专业化养老服务。

    会议现场。

    据介绍,2017年,哈尔滨7所区、县(市)综合福利中心投入运营,全年新增养老床位3761张;争取中央财政和市财政资金8346万元,深入推进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启动了12349助老公益服务热线,为6万多人次提供专业化为老服务;推出了36家设施完善的旅居候鸟养老接待机构,全年接待异地老人超百万人次。

    今年,哈尔滨将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驿站、老年人照护中心,创建老年宜居示范社区,鼓励支持公办或星级养老机构开展延伸服务工作,培育一批能够就近就便满足老年人助急、助医、助餐、助浴、助洁等基本生活需要的可复制可持续养老服务项目;将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加大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试点工作力度,探索安康社会福利院采取“一院两制”方式走市场化运营之路;鼓励区县(市)级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和农村闲置敬老院通过PPP、公建民营、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运营。还将开发“候鸟式”异地养老、短期旅游养老等产业项目,开展旅游养老推介对接活动,吸引更多老年人来哈尔滨市旅游养老。

    此外,哈尔滨市今年将推进婚姻登记开展预约服务和颁证服务便民活动,加强生态安葬工作;重点解决留守儿童无人监护、无力监护、失学辍学和无户籍等现实问题;完善社会救助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在全市创建30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村)”,培育6个国家级、8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完成36个全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背景链接

    过去,哈尔滨城区65周岁以上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的独居、空巢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为每月160元,哈尔滨城市郊区农村65周岁以上低保家庭中,失能、半失能及重度残疾的独居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为每月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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