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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佳木斯市纪委监委关于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时间:2018-02-08 09:15:19  来源:  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重要时间节点,严厉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现将8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富锦市向阳川镇桂仁村党支部书记王颖虚开发票核销招待费问题。2016年12月20日,王颖利用职务便利,以村民张某某铲车出工名义虚开工时费1950元,用于支付村集体招待费。向阳川镇党委给予王颖党内警告处分。

    2.同江市中医院医生赵辉违规操办“学子宴”问题。2017年6月21日,赵辉妻子刘晓丽(中医院临时聘用人员)为其子赵岩嵩举办“学子宴” 8桌,并收受礼金4500元。赵辉因母亲住院陪护,虽未参与宴席订桌和通知亲友,但是也未制止“学子宴”的操办,造成了不良影响。同江市卫生计生局给予赵辉行政警告处分。

    3.抚远市道路运输管理站第一稽查队队长庄建春、稽查员郎雪峰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7月15日晚21点,庄建春在未向领导请示汇报的前提下,擅自带领郎雪峰离开工作岗位,从浓桥镇的执勤点回到了抚远市里,并将执勤车违规停在了自己家门口。抚远市纪委分别给予庄建春、郎雪峰行政警告处分。

    4.桦南县司法局常务副局长蔡明虚开发票核销招待费问题。2016年2月,蔡明虚列支出,开具汽车维修票据16,200元,用于核销招待费等不合理支出。桦南县纪委给予蔡明党内警告处分。

    5.汤原县公用事业管理处原主任陶忠义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6年4月至2016年12月,陶忠义为20名中层干部发放补贴共计41,940元。汤原县纪委给予陶忠义党内警告处分。

    6.桦川县东河乡党委副书记宋吉东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国庆节前夕,宋吉东收受东方红村村委会主任韩申两条中华牌香烟,价值1300元。桦川县纪委给予宋吉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郊区大来镇复兴村村委会主任杨清友违规组织公款聚餐、发放纪念品问题。2013年“七・一”,杨清友组织全村党员、村干部开展庆祝活动,并在村委会大厅聚餐,为50名党员、村干部购买纪念品共支出3000元,用村集体资金核销。2016年郊区纪委给予杨清友党内警告处分。

    8.东风区建国镇建国村党支部书记孙振东违规核销招待费问题。2012至2015年,孙振东私自截留本应缴入村集体账户的粮食补贴款11,843元,用于村集体招待费支出。东风区建国镇党委给予孙振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8年春节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把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更多体现在日常。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过一个节俭文明、风清气正的节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加压发力,对顶风违纪行为严厉查处、严肃问责,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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