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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市整治交通事故“导火索” 严查“送餐车”“ 快递车”

    时间:2017-03-30 23:48: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高阳 王忠岩 葛金鑫

      东北网3月29日讯(高阳 记者 王忠岩 葛金鑫) 因急于送餐争道抢行被罚款50元,三轮车超宽超高拉货、私装电瓶被扣留处罚……29日,哈市交警部门持续治理交通违法行为,查扣14台送餐车和9台快递超标电动车。

    交警查扣违规车辆。

      29日上午,在田地街与地段街路口,一辆送餐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不停变道,严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民警对送餐车处50元罚款。

      9时40分,在石头道街与地段街路口,两辆人力三轮车拉载货物超宽、超高被交警拦截,民警检查发现驾驶人私自加装一台小型电瓶及动力连接装置,属违法改装行为。执勤交警将车辆扣留并予以处罚。

      据了解,日前,哈尔滨市交警部门持续对送餐车、快递车、超标电动车、港田摩的等车辆违法行为开展打击治理。此次行动共查扣违法电动车、摩托车188台。其中包括14台送餐车,9台快递超标电动车。

    一辆三轮车私装电动装置。

      据哈市交警部门介绍,送餐、快递等公司电动自行车是造成相关交通事故主要“导火索”。据统计,2012年初至2016年底,哈市市共发生电动车交通事故900余起,市中心区域超标电动车、三轮车占主责和全责的交通事故,平均夏季每天发生三起,冬季每天发生一起左右。

      电动自行车相关交通违法危害:

      1、 闯红灯:骑车人闯红灯时多发生在白天路口车少时或夜间无车时,不仅严重影响交通秩序且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易与车辆及行人发生交通事故。

      2、 逆行:多发生在设置隔离护栏路段,易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且对向的非机动车易在躲避变道时因无法及时观察后方机动车行驶状况,引发严重交通事故。

      3、 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二是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三是在人行道上行驶。上述三种违法行为极易与机动车及行人发生碰撞事故。

      4、 路口内停车等候:如在人行横道内停车或妨碍行人正常通行,如在路口内停车,会妨碍正常通行秩序,如停在等候机动车前,信号变换时会降低路口通行效率,并易与机动车发生刮碰事故。

      5、 争到抢行:主要表现为转弯不避让直行车辆行人、右转弯不依次排队等候、不遵守让行标志标线的、右转弯不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等情况。此外随意穿插车流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也属于严重影响通行的情况,易引发各类交通事故。

      6、 驾驶非机动车手中持物的:主要表现为送货员在骑车过程中通过手机查询订单内容,极易发生因未及时观察望或单车驾车失控导致的交通事故发生。

      7、 行经人行横道不推行的:易与过街行人发生碰撞引发事故。

      电动自行车有哪些重要技术标准

      1、 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2、 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

      3、 整车质量不大于40kg

      4、 电动车自行车的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w

      除以上标准外,市民在购买电动自行车外还应对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_1999)》的相关技术标准。确定购买车辆是否超标,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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